[go: up one dir, main page]

Academia.eduAcademia.edu

中世漢語佛教徒如何了解來自印度的知識論?

中世紀漢語佛教徒 如何瞭解來自印度的知識論 林鎮國 林鎮國為國立師範大學國文系學士和碩士,美國天普大學宗教研究博士,現為政治大學哲學系特聘教授、宗教研究所合聘教授。 專長領域為佛教哲學、中國哲學、跨文化比較哲學。 想從跨文化的角度,理解印度佛教邏輯和知識論如何影響 ▲ 異質的印歐語系哲學系統?中國佛教徒在不同的 們就要來看從五世紀到六世紀約 200 年間,中國的 些形上學難題而引進的哲學方法。這形上學面向的 中國,必須重視中世紀中國人初次接觸異質哲學系統的「前 階段,他們對於印度佛教知識論的瞭解與誤解為 佛教徒如何接受來自印度的知識論,考察那些來自 知識論和現代哲學的知識論最為類似,也是現代佛 何?他們的瞭解有何「洞見」,有何「不見」? 異質的哲學系統如何被表象。由於七世紀玄奘學派 教學者最熟悉,最感興趣的地方。 這是我所感到興趣的問題。反觀上世紀的佛教因 的新譯與講論,資料太多,問題複雜,在有限的時 明研究,不論是西方學者如徹爾巴特斯基(F. Th. 間下,只能留待下次再處理。 理解」。 ▲ 在討論漢人對佛教知識論的容受時,可以分成神學、形上 學、修證次第三個面向來考察。 ▲ 中世紀漢傳佛教徒表現出更多的實修興趣,而非論證興趣, 和後來玄奘學派大有不同。 ▲ 宗教派別之爭促使因明、量論的蓬勃發展,但中國則以判 Stcherbatsky)、圖齊(Giuseppe Tucci)、法勞凡 爾納(Erich Frauwallner)、舒坦恩卡爾納(Ernst 容受佛教知識論的三個面向 第三是宗教修證次第的面向,也是本章的重點, 早期漢傳佛教徒所呈現的特有面向。關於這面向, 我想藉由六世紀淨影慧遠的《大乘義章.三量智 義》這篇短小的文獻為例,說明漢傳佛教徒認為, 教來解決哲學衝突。判教與因明是區分中國佛教和印度佛教 Steinkellner),或是東方學者如宇井伯壽、服部正 底下我要選取一些材料來考察印度佛教知識論在 唯有置於修證次第的脈絡中才能瞭解佛教知識論的 的根本標記。 明、北川秀則、武邑尚邦、桂紹隆,他們若不是認 中世紀漢傳佛教容受過程的三面向。第一面向,我 精髓。慧遠這種看法,當然不是憑空想像,而是根 為漢傳因明材料僅足以作為輔助性的材料,藉以重 們從最早的傳譯材料,也就是鳩摩羅什所譯的龍樹 據初期的量論材料,特別是從《阿毘曇毘婆沙論》 建早期印度佛教因明(陳那以前因明)的歷史,其 的《中論》(青目釋)、提婆的《百論》和訶梨跋 (道泰和佛陀跋摩譯)和《菩薩地持經》(曇無 重要性遠不如該門學問在藏傳佛教的發展;要不就 摩的《成實論》,可以看到佛教邏輯與知識論的神 譯)所得到的認識。這種觀點的佛教知識論顯然在 根本否定漢傳因明的價值,認為中國佛教徒無法客 學面向,這宗教面向從這些著作中涉及的議題可 後來的量論發展,特別是陳那以後的發展,被遺忘 觀傳承這門來自印度的知識。上世紀的傑出中國學 以清楚看出來。初期印度邏輯與知識論關注的議 了。如果我們繼續往七世紀的發展看,在玄奘學派 者,如呂澂,在這領域雖然做出了傑出的成績,基 題之一是靈魂(我、ăWPDQ)和造物主(自在天、 的慧沼( 648-714)所撰寫的《大乘法苑義林章補 本上也仍從佛教內部來研究,未能從跨文化的角度 ,ŋYDUD)的問題,這些議題有其特定的印度宗教史 闕.二量章》上,我們可以看到這面向更集中地表 來看這問題。 脈絡。五世紀初鳩摩羅什傳譯的經論涉及這些宗教 現在慧沼從瑜伽行唯識學的角度來架構他對量論的 論題的論證時,當時的中國佛教徒如何瞭解?他們 瞭解。若對比於以法稱量論為依歸的印藏佛教知識 的哲學性反應是什麼? [1] 論,慧沼所代表的七世紀漢傳量論顯然有其不同的 前言從五世紀初鳩摩羅什的傳譯開始,中國人接觸 到來自印度佛教的邏輯和知識論(因明、量論), 其容受過程到了七世紀玄奘翻譯《因明入正理論》 (647 年)和《因明正理門論》(649 年)時達到 高峰,其後直到八世紀,義淨也仍繼續傳譯陳那的 因明量論系統,譯出《集量論》(711 年),可惜 亡佚不傳。自此之後,雖經明末短暫的復興,該門 學問要到 20 世紀初期受到西學的影響才再度成為 焦點。20 世紀因明量論成為國際佛學界的顯學, 自有其知識史的特殊脈絡。即使上世紀 80 年代末 這裡所說的「跨文化」研究,基本上認為文化並 非是固定的實體,而是在多層次上(制度、語言、 文本、概念、象徵)相互流動影響的現象。將文化 第二是形上學面向。我們從世親的《唯識二十 視為一成不變的實體,進而比較作為文化實體 A 論》和陳那的《觀所緣緣論》看到知識論論題的改 (如中國文化、儒家文化)與文化實體 B(印度文 變,也就是說,三至五世紀的印度佛教哲學家,不 化、佛教文化),這種方法論往往無法避免本質論 論是部派佛教(說一切有部和經量部),或是大乘 的預設。問題是本質論的方法論預設,正是吾人批 佛教(中觀學派和瑜伽行派),他們更關注形上學 判性考察的對象。因此,我不採取這種實體主義的 的問題:什麼是存在?是否具有恆常不變的本質 比較進路,而試圖從非實體主義的角度來看文化與 (自性)才可以視為存在?萬物,特別是我們所 漢傳佛教文獻中,首度提到印度論證方法的,是 這涉及詮釋學的問題:當中世紀的中國人初次接 文化之間,哲學傳統與哲學傳統之間,彼此相互流 居住的世界,是否離開心識而獨立存在?什麼是時 鳩摩羅什所譯的《中論觀法品》中青目的註釋。該 觸到全然異質的哲學系統,他們的「前理解」是什 動滲透所構成的文化現象。這種文化(語言、文本、 間?什麼是空間?本來佛陀視為「無記」而拒絕作 品從梵本可以知道,原題是觀「我」(ăWPDQ), 麼?當時的中國人如何從漢語哲學視域來瞭解完全 概念、宗教、哲學)之間的流動現象,不僅可見於 答的這些形上學問題,現在再度成為印度佛教哲學 這從正文可以確定,旨在於討論「我」是否存在的 現代,在古代與中世紀也是十分頻繁常見。今天我 家爭辯的焦點。佛教邏輯與知識論便是為了解決這 問題。龍樹的立場,從該品第六、七頌可以看出來, 中國學界開始的「搶救因明學」工程,也有其特定 的歷史條件。本章不擬就因明量論內部,不論是陳 那系統或法稱系統,來討論專門的邏輯或知識論細 部問題,而是試圖從跨文化研究的視角,探討中世 紀的中國人如何接受來自印度完全異質的佛教知識 論。 100 數 理 人 文 特色,這特色即表現於量論和瑜伽行唯識學的結 合,以唯識論架構來詮解量論。 底下我就分別從這三個面向,來考察中世紀漢傳 佛教徒如何呈現印度知識論。 神學的面向 數 理 人 文 101 鳩摩羅什像。 龍樹和 84 大成就者中的 30 位, 18 世紀西藏作品。(維基) 認為任何關於「我」存在或不存在的主張,都無法 「神」,不同於頌文中譯為「我」。這恐是涉及當 可信、(3)譬喻可信、 表述「諸法實相」(dharmatA)。 時 中 國 佛 教 徒 對 於 Atman 的 瞭 解。ĂWPDQ 一 詞 原 (4)賢聖可信。 如後所將談到,龍樹對於是否能夠藉由邏輯論證 多見於《奧義書》,意指「生命的氣息」,後來意 第一種知識來源,「現 獲得關於諸法實相的證知以達至解脫,抱持著懷疑 指存在於心臟的 puruSa,像拇指大小或穀粒大小的 事可信」指的是「現量」 的態度。換言之,如在《迴諍論》所言,龍樹是從 靈魂,是真正的觀看者、聽者或說者 [3]。婆羅門 (pratyakSa, 知 覺 )。 根本上,批判的反思邏輯與知識論在真理論與解脫 教主張,如何將受到輪迴之苦的「我」,藉由祭祀 正理學派主張,現量必 論上的限度。當時印度哲學主流的邏輯與知識論 或冥想的方法,使之獲得解脫,是人生最重要的事 須由感官和感官對象的 方法以《耆羅迦.醫道論集》和《正理經》的量論 情。他們認為,「我」的解脫就是使之和宇宙的終 接 觸 所 引 起, 也 必 須 和五支論式為代表 [2]。當然,龍樹既然要批判某 極真實,「梵」(Brahman),重新合一,達到「梵 有「 意 」(manas) 和 些學派的論證方法,他也無法避免提出自己採用的 我一如」的狀態。這種想法基本上是宗教的想法, 「 我 」(ăWPDQ) 的 作 論證。那就是第八頌接著所說的「四重否定」論證 目的是為了解脫生死輪迴。 (「一切實非實 / 亦實亦非實 / 非實非非實 / 是名 諸佛法」)。龍樹顯然區分「積極性論證」(positive 佛教的無我論 argument/evidentialist argument)和「否定性論證」 佛教雖然出現在相同的歷史文化背景,但是佛教 (negative argument/ non-evidentialist argument) 並不同意婆羅門教「我論」的神學觀點。雖然,不 二種,批評前者而採取後者。 少現代學者例如中村元、戴維斯(Caroline Rhys 在 該 品 的 青 目 註 釋 裡, 我 們 首 度 看 到 關 於 四 Davids)主張,佛陀並未明確地否定「我」的存在, 種「 量 」(SUDPăNa) 的 資 料。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歷史上的佛教,除了犢子部,大部分都主張「無我 SUDPăNa 原義為「丈量」,在哲學上義為「正確認 論」,以對比於印度主流的「我論」 2 。龍樹的立 知的工具」(the means of valid cognition),一般 場,如上所言,則主張超越「常見」和「斷見」的 漢譯為「量」是直譯,也切合原來的用法。但是, 形上學思辨,以捨離二邊的中道實相為依歸,也就 鳩摩羅什卻譯為「信」,顯然是一種意譯,反映出 是主張懸擱神學思辨,回到直觀事物自身的現象學 他的詮釋 1 。這種將認識論的任務視為針對「信念」 態度。 的「 證 成 」(justiÀcation) 活 動, 接 近 現 代 西 方 青目在他的註釋裡設想反論者的質疑,那些反論 主流知識論的觀點,然是否為印度知識論的立場, 者顯然是那些主張「我論」者。從他們所提出邏輯 在現代學者之間有所爭議。有人即認為印度邏輯從 與知識論立場看來,有可能是來自正理學派。他們 認知經驗出發,並非從命題出發。從命題出發的考 正面的主張是「以有信故有神」,也就是,主張靈 察,才有關於命題信念的證成問題。關於這問題, 魂(神、我、Atman)的存在,其證明來自「有效 我們暫時不處理,而先看什譯《中論》的資料。 認知的來源或工具」(信、SUDPăNa)。這「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在青目釋裡,羅什將 Atman 譯為 102 數 理 人 文 認知的來源」有四種:(1)現事可信、(2)比知 1 本文在香港中文大學公開發 表時,張錦青教授提示,「信」 字出現在《道德經》第 21 章 對「 道 」 的 描 述 時, 說 到: 「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 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 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 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王弼注:「信,信驗也。」《說 文》:「信,誠也。从人,从 言。會意。」《墨子》:「信, 言合于意也。」《道德經》的 「 信 」 原 義 為 何, 待 考, 可 能有「徵象」的意思。王弼以 「信驗」解,強調「可以徵驗」 (veriÀable)為信。復旦大學 劉宇光教授指出,應作「可信 的」(reliable)解,此解可從 下文「現事可信」獲得支持。 若從此解,「四信」應解為「四 種可信的 / 可靠的知識來源」。 按, 鳩 摩 羅 什 用「 信 」 翻 譯 SUDPăNa 是否指 belief,需要再 斟酌。 2 佛教始於何時才明白地定位 為無我論,有說是上座部的佛 鳴(Buddhaghosa)。 數 理 人 文 103 玄奘西行圖,九世紀(晚唐),敦煌石窟。(維基) 用。第二種知識來源,「比知可信」指的是「比量」 立。由此,他得出結論:「是故於四信等諸信中, 有」(T.30.1.b)的主張。在其他漢傳文獻,我們 (DQXPăQD, 推理),也就是如字根分析所示,「跟 求神不可得。」青目雖然複述對論者的論證,藉以 都很少看到類似後來正理學派和新正理學派所提出 隨」(anu)在某知覺(PăQD)之後的認識,如「見 反駁對方的主張,顯然類似月稱歸謬論證的態度。 的「自在天存在論證」以及寶稱(5DWQDNĦUWL)的反 煙知有火」。第三種知識來源,「譬喻可信」,指 的是「類比」(XSDPăQD),從類比獲得知識,例 論 [9]。若要追問其理由,大概只能說這問題對於 信與智─德慧的《隨相論》 中國佛教徒來說失去了具體的相干性,或是說,這 如以金礦來類比銅礦(「國無䎀石,喻之如金」)。 關於靈魂的存在論證,一直都是印度哲學(包括 第四種知識來源,「賢聖可信」指的是「聖言量」 佛教哲學)的關注重點。在鳩摩羅什引入初期印度 (ăSWăJDPD),青目舉例解釋,常人沒看過地獄、 知識論論證的資料後,一直到了六世紀的真諦又在 天使、鬱單越洲(uttarakuru) 3 ,然而他們得以獲 其針對德慧(GuNamati)的《俱舍論釋》所譯述的 得相關的知識,因為他們接受知識權威 [4]。 《隨相論》中 4 ,保留了印度非佛教徒(「外道」) 在六世紀的漢傳佛教,值得注意的佛教知識論傳 關於「我」的知識論證論證資料,比鳩摩羅什所傳 譯,見於後魏瞿曇般若流支所譯的天親《唯識論》 青目繼續花更多的篇幅,說明三種推論的方法: (1) 如 本(SŗUYDYDW)、(2) 如 殘(ŋHSavat)、 譯的資料更豐富 [6]。 問題離開了印度的土地,便因失去了文化的脈絡而 不再成為一項議題。 形上學的面向 立場:(1)斷見,一種形上學的虛無主義,通常 (譯於 538-541 年),也就是後來真諦譯的《大乘 (3)共見(VăPăQ\DWRDRSTa)。「如本」是從結果 在《隨相論》中,真諦先說「外道立我義,以四 指唯物論者(「順世外道」),和(2)常見,一 唯識論》(譯於 558-560 年)和玄奘新譯的世親《唯 推出原因,例如油煙推知有火。「如殘」是從部分 智證知有我。一、證智,二、比智,三、譬智,四、 種形上學的實在論者,包括正理學派、勝論學派、 識二十論》(譯於 661 年)。雖然我們現在多熟知 推知全體,例「如炊飯一粒熟知餘者皆熟」。「共 聲智。以此四智,證知有我。」(T.32.164.c)這 數論學派、彌曼沙學派等。前者(唯物論者)主張 玄奘新譯,但是從六世紀中期的古譯,反而可以清 見」是從共同性推知個別事例,例如:從人由東至 和青目《中論》的講法一樣,只是譯語略有不同: 「我」(靈魂)的存在以身體的存在為前提;當身 楚地看出外來學說的容受過程。 西的運動,推知太陽也是由東至西運動。我們今 (1)證智 = 現事可信 = 現量,(2)比智 = 比知 體消滅,靈魂也跟著消滅。他們也主張藉由四種認 世親的唯識哲學建立在二論典上:《唯識三十 天知道,這三種推理法則見於早期的《耆羅迦.醫 可信 = 比量,(3)譬智 = 譬喻可信 = 譬喻,(4) 識工具,來論證關於靈魂存在的知識。至於後者 論》展示其哲學系統,而《唯識二十論》則針對 道論集》和《正理經》,特別是後來的婆蹉衍那 聲智(ŋDEGD)= 賢聖可信 = 聖言量。值得注意的是, (實在論者),由於主張原子(鄰虛)和靈魂(我) 他宗的質疑進行哲學辯護,也因此後者充滿了論證 (Vătsyăyana) 的《 正 理 經 疏 》[5]。 中 世 紀 的 中 真諦強調知識的來源是「智」(MxăQD),一種意識 都無法藉由知覺(證智)認識,也因此非譬喻可以 性。在世親的時代,佛教哲學關注的是世界存在的 國佛教徒在讀到保留初期印度邏輯理論時,當然不 狀態,而非鳩摩羅什所強調的「信」,一種認知狀 得知,因此只能藉由推理(比智)和權威(聲智) 問題:世界是獨立於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呢(部派 瞭解其原委。即使博學如吉藏,從其《中觀論疏》 態和認識對象的符應或不符應的關係 5 。在印度哲 認識。真諦接著再講述世親的評破。詳細可見於世 (T42.129.a)可知,他也未能多加申論。 學傳統的知識論,如同帕提爾(Parimal Patil)指 親的《俱舍論.破我品》。 值得注意的是,青目在這裡運用同樣的方法,反 出,「根據大多數的梵語哲學家,知識分析的主要 印度知識論還有另一重要的神學面向的議題,雖 論「神」(「我」)存在的主張不能成立。他的理 對象是『智』(awareness-events/episodic states of 曾引入漢傳文獻,可惜並未受到重視,那就是關於 由是,我們不論從知覺、推理、譬喻、聖言量,都 awareness),而非『信』(belief)。「信」通常 造物主(自在天)的存在論證。關於這議題,青目 無法獲得關於靈魂存在的正確認識。從知覺來說, 被視為特殊種類的「智」。」[7] 即使如此,「信」 在《中論》開端便說明龍樹造論旨趣,在於辯破各 從來沒有人看過靈魂,更不必說靈魂與五蘊的關 以及由之而來的「證成」(justiÀcation)問題,仍 種解釋萬物何以存在的神學觀點,其中「有人言萬 係。既然關於靈魂存在的知覺不能成立,關於靈魂 然是正理學派與新正理學派必須面對的問題 [8]。 物從大自在天生,有言從韋紐天生」,龍樹則試圖 存在的推理、譬喻、聖言量也就失去根據而不能成 104 數 理 人 文 真諦接著將印度非佛教徒的知識論分為二種哲學 論證「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等,畢竟空無所 3 編註:鬱單越州,又作北俱盧州,古印度認為世界的四大州 之一,在須彌山北。 《隨相論》一般說為德慧所著,但據清原令知〈 慧 『随相論』 の集諦行相解 テキスト上の特質とその問題点〉(《印度學佛 教學研究》第 51 第 2 号,平成 15 年 3 月),該文本被推定為 翻譯者真諦在中國講《俱舍論》時的講義。故文中直接以真諦為 作者。 4 5 「信」的古典用法,需進一步考察。孟子: 「信,言合於意也。」 說文:「有諸己之為信。」都是道德心理學意義下的用法,不同 於鳩摩羅什漢譯的知識論用法。 數 理 人 文 105 圖世親木彫像,奈良興福寺北円堂,鎌倉時 代,1208 年。(維基) 佛教)?是由心識所顯現(三界唯心)?還是如幻 論」:追問知識的來源或工具為何。在這裡,我們 二、剎那論證:認識活動(識) 經驗,夢中的異性對象雖非實 如化(《般若心經》)?這些形上學的問題關係到 可以知道,佛教量論的出現源自部派佛教說明一切 必須基於認識主體(感官與知 在,但卻有同樣(引發性慾) 吾人應該如何面對世界的態度(倫理學和宗教), 法的形上學要求 [10]。佛教因明(邏輯與知識論) 性)與認識客體的接觸才能發 的作用啊! 可以說是哲學的根本問題。面對此根本問題,當時 興盛於源自部派佛教的大乘瑜伽行派,顯然有其脈 生。然而當認識生起的剎那, 這樣充滿論證趣味的哲學小 的印度佛教有的採取直接實在論的立場(說一切有 絡可循。也唯有從這脈絡我們才可以了解世親為何 認識主體與認識對象的接觸剎 論一定引起當時中國佛教徒的 部),有的採取間接實在論的立場(經量部),大 會在《唯識二十論》第 16、17 頌從知識論的角度 那已經謝去。因此,當認識生 興趣,才有後來的二度翻譯和 乘瑜伽行派則採取「唯識無境」的立場。中觀學派 論證「唯識無境」的主張。 起時,意識中的認識對象已經 窺基所著的注疏。至於佛教知 的立場則較為特別,他們並不直接回答形上學的問 題,而試圖從根本上解構形上學的合法性。 世親的唯識無境 不是前剎那的認識對象。就當下剎那的認識而言, 識論的引入對於佛教之外的中國哲學有多少影響, 它始終無法認識到意識之外的客體。 可以找到的積極證據很少。我們接著來看當時中國 由於前三者(有部、經部、大乘瑜伽行派)都採 世親首先設問:「依信說有。信者有四種:一者 三、回憶論證:外境實在論者以作為意識活動的 取某種特定的形上學立場,他們便需要為各自的形 現見,二者比知,三者譬喻,四者阿含。此諸信 回憶為例,說明回憶之所以可能發生必須預設回憶 上學立場提出論證,其證成的方法即訴諸邏輯與知 中,現信最勝。若無色等外境界者,云何世人言我 對象的存在。例如,你回憶起去年在巴塞隆納所遇 識論。反之,中觀學派從一開始就質疑形上學的合 現見此青等物?」(瞿曇般若流支譯,《唯識論》, 見的約翰,那時所認識的約翰必然曾經存在,否則 從五世紀初鳩摩羅什傳譯印度量論開始,經過 法性,理由是他們認為形上學需要邏輯與知識論的 T.31.68.b)「依信說有」,真諦譯為「是有是無由 回憶便不可能。世親反駁:我們可以回憶夢中的事 一百多年,到了六世紀後半葉終於出現中國佛教徒 證成,然而邏輯與知識論本身由於無法逃避某些形 依諸量可決是非」(T.31.72.c),而玄奘譯為「諸 物,然如前所說,夢的認識對象不存在於識之外。 撰寫的量論論文,那就是淨影慧遠收錄在《大乘義 上學的預設,其證成活動便無法避免陷入循環或無 法由量刊定有無」(T.31.74.b),意思是說,諸法 這即可證明,回憶不必然要預設外境的存在。 章》中的〈三量章〉。該章甚短,約二千來字,卻 窮後退的窘境。這點明白地見於同是六世紀翻譯的 的存在(asti)或不存在(QăVWL)必須由認識的手 四、夢覺論證:外境實在論者反駁夢的論證,指 是漢傳佛教首篇的量論文章,有其重要性。中國佛 《迴諍論》( 541 年譯)。可惜,當時的中國佛教 段(SUDPăNa)決定 [11]。般若流支在他的譯本裡 出夢的認識是虛妄的,因為常人清楚區分醒覺的認 教徒如何瞭解來自印度的知識論?和前面介紹的資 徒完全不瞭解印度佛教哲學的脈絡。因此,不僅當 增譯了四種「信」(「量」),顯然承繼了鳩摩羅 識(真實的認識)和夢中的認識(虛妄的認識)。 料比較,慧遠沒有顯示他對某種哲學問題(神學或 時沒人注意到《迴諍論》的重要性,其後整部漢傳 什的譯法。世親這裡的論證著重在知覺的分析,因 夢中的認識對象固然無實在性,但是醒覺的認識對 形上學)做論證的興趣,雖然慧遠有他自己的佛教 佛教史也都視而不見,沒有引起任何討論。 為「現信最勝」(「一切量中現量為勝」),說明 象一定有實在性。世親反駁:我同意你所說的夢與 思想立場,也就是如來藏真常心系統的地論宗立 其他三量都奠基於現量的基礎主義立場。 覺的區分,正因如此,世人因虛妄分別而起的認識 場。 佛教哲學的知識論轉向最早見於部派佛教,特別 教徒自己所消化的佛教知識論。 修證次第的面向 相較而言,慧遠這篇小論的特色表現在論文的第 是說一切有部為證成「一切法有」的立場,提出「識 外境實在論者首先質問:如果外境不存在,那麼 必有境」的理據,主張有認識對象(境,viSaya) 怎麼會有知覺的發生呢?或是說,如果紅色的蘋果 的存在,才有認識(YLMxăQD)的發生;若認識對象 不存在,怎麼會有關於紅色蘋果的知覺呢?這是外 關於夢喻,世親在《唯識二十論》開始的第二、 中不同的位階。在部派佛教的系統,修道論是瞭解 不存在,便不可能有認識的發生。玄奘譯《俱舍 境實在論者針對「唯識無境」的質疑。針對此質疑, 三頌,也採取同樣的夢喻,論證認識對象是唯識所 教義的架構。換言之,教義不能擺在真空狀態中來 論》曰:「當依正理,證有去來,以識起時,必 世親提出四項反駁: 現。實在論者指出,作為認識對象的條件是它必須 瞭解,而應該擺在修道次第中來瞭解。同樣地,量 猶如夢中的經驗,要等到覺悟之後才能了悟到「唯 識無境」的道理。 三部分,也就是「就位分別」,「位」指修道次第 有境故。謂必有境,識乃得生。無則不生。其理決 一、夢的論證:夢中的事物並不存在於意識之外, 是實在的東西,而實在的東西是具有真實的作用的 論也應該置於具體的修道次第來考察,而不應該視 定。」(T.29.104.b)因此,為了說明對象的存在, 但是夢中確有關於事物的知覺。這證明了知覺不一 東西,例如真實的刀子可以殺人,想像的刀子則不 為和意識狀態無關的普遍性理論。如果我們拿慧遠 必須從對象的認識開始分析。認識的分析就是「量 定要預設獨立於意識之外的客體。 能。世親答覆:男生都曾有過因夢到異性而遺精的 的〈三量章〉和陳那的量論比較,顯然後者更多強 106 數 理 人 文 數 理 人 文 107 慧遠像,上官周繪,《晚笑堂畫傳》(1743)。(維基) 調邏輯和知識論應該作為普遍 沒有直接關係。慧遠在解釋「現 性的哲學方法,通用於不同哲 量」時,指出在任何意識層次 學立場的學派,而前者的著眼點 的經驗世界(欲界、色界、無色 並不在於此,而在於強調作為方 界)現量都以「事」為知覺對象, 法的邏輯和知識論如何應用在不同 而唯有在欲界時,才得以「理」為 的修道階段,最終導向覺悟成佛。換 言之,以淨影慧遠為代表,六世紀的中 國佛教徒似乎更強調邏輯和知識論在修行中 的(performative)功能 [12]。 知覺對象,在色界、無色界則不得以 「理」為知覺對象。關於這一點的理由, 慧遠引述《毘婆沙》,指出在「世第一法」 本文人物小注 從跨文化的角度,理解印度如何影響中國,牽涉到印度學者、翻譯學者和中國學者。底下為讀者整理本文提及人物的資 料,以利閱讀。由於中國早期翻譯時代,去印度大乘佛教從部派佛教分離獨立的時期未遠,這些重要思想家都帶著革命性。 印度學者 馬鳴($ŋYDJKRSa,約二世紀或更早)在(小乘)說一切有部出家。據說對漢傳佛教影響深遠的《大乘起信論》為馬鳴所著 (雖然至今仍有爭議),他在漢傳佛教和藏傳佛教的大乘體系中地位崇高。 龍樹(1ăJăUMXQD, 二世紀),出生於南印度,在說一切有部中出家。許多人認為龍樹是釋迦牟尼佛之後,大乘佛教最傑 出的論師。在漢傳佛教被稱為「八宗共祖」,在藏傳佛教被列六莊嚴之一,密宗將他列名 84 大成就者。著作甚豐,以《中 論》、《十二門論》、《大智度論》影響最大。 階段,修行者得以現觀(知覺)一切法的四諦(苦、 提婆(Aryadeva, 三世紀),藏系譯為聖天,龍樹之徒。在藏傳佛教地被列入六莊嚴之一。著有《百論》。 淨影慧遠的〈三量章〉有幾項特色,值得一提。 集、滅、道)十六行相(ăNăUD)(非常、苦、空、 訶梨跋摩(Harivarman,約三至四世紀),師經量部究摩羅陀,小大兼學,著《成實論》,論義接近大乘空義,因鳩摩羅 首先,三量的譯詞—現量、比量、教量,已經接 非我、因、集、生、緣、滅、靜、妙、離、道、如、 近後來通行的譯詞。其次、在解釋三量時,使用了 行、出)。這些「行相」,又稱為「總相」,後來 漢傳佛教有重要地位。 典型的漢語概念,「理」與「事」,指出三量各自 在《俱舍論》就稱之為「共相」。這些行相是作為 世親(Vasubandhu,約四世紀),亦名天親,在說一切有部之經量部出家,以《俱舍論》為小乘時期之代表作。後迴小向大, 以理與事為對象。這一點若和後來的陳那量論比 修行時的認識對象。唯有真實地認識到在四諦分類 較,會發現關鍵性的差異。以陳那的系統來說,知 法下一切法的十二或十六行相,也就是認識到一切 德慧(GuNamati,約四世紀),一般以為是世親弟子或再傳弟子,著《俱舍論釋》、《隨相論》。 識的來源只有現量(知覺)與比量(推理),而現 法的實相,才有可能獲得解脫。這證明了以一切法 陳那('LJQăJD,約五世紀),先在小乘犢子部出家,後隨世親學唯識及因明,為瑜伽行唯識學派代表人物,創立三支因明, 量的對象是自相,比量的對象是共相,二者涇渭分 的自相、總相(或自相、共相),為修觀對象的修 明,不可混淆。淨影慧遠則指出,現量可知事知理, 道脈絡,才是佛教量論的根本脈絡。這裡就可以明 法稱('KDUPDNĦUWL,約七世紀)相傳為陳那的再傳弟子,宣揚唯識論與因明學,著有《量評釋》、《正理一滴》等,甚受 比量和教量也都是如此。然而他並沒說明理由何 白看出量論、修道論和解脫論的關係。慧遠的《三 現代知識論學者重視。藏傳佛教列為六莊嚴之一。 在。「理」同於「共相」(或「總相」),而「事」 量章》在解釋結構上就是將量論擺在修道次第的脈 翻譯家 同於「自相」。這沒有問題。問題在於理據為何? 絡,再依有部、經部(《成實論》)、大乘的次序, 鳩摩羅什(.XPăUDMĦYD,四至五世紀),西域龜茲人,時當五胡十六國時期,401 年(後秦弘始三年)到長安,他是漢傳 關於這問題,莫含提(Jitendra N. Mohanty)論及 分別說明。 什翻譯而影響漢傳佛教。 青目(PiNgala,四世紀)為提婆再傳弟子,以註疏《中論》而名。鳩摩羅什將青目注釋與《中論》同時譯為漢文,因此在 廣造諸大乘經的釋論,並著《唯識三十論》、《佛性論》、《十地經論》、《涅槃論》、《淨土論》。和龍樹並享「千部論主」 美譽。藏傳佛教列為六莊嚴之一。 為新因明之祖,對佛教邏輯學有重大貢獻。著有《集量論》、《觀所緣緣論》、《因明正理門論》等。藏傳佛教列為六莊 嚴之一。 佛教的著名翻譯家與推動者,譯文風格甚受推崇。 真諦(3DUDPăUWKD,六世紀),西天竺人,學通內外,尤精大乘,瑜珈行唯識學派傳人。後由梁武帝禮請來中國,是中國 新正理學派時指出,不像陳那僅承認自相的存有論 至於共相(理)如何作為現量的對象,有部便認 地位,新正理學派的存有論較為複雜。不僅自相是 為修得無漏智慧時便能分明的現觀(abhisamaya) 實有,共相也是實有。因此,當視覺感官接觸視覺 四諦行相之理。換言之,一般人的現量無法認識到 對象,例如桌子,不僅知覺到桌子的自相或顏色的 共相,那是因為「有漏」(煩惱)的障礙使然。 自相,也同時能夠知覺到桌子共相和顏色共相。這 若勤於修行,斷除煩惱,以明淨無漏的智慧認識諸 慧遠),與天台智者、嘉祥吉藏並稱隋代三大師。所著《大乘義章》為他與鳩摩羅什討論佛學義理之書信集。 最初的知覺是無分別(尚未概念化),其後分別才 法,便能現觀四諦之理。後來的量論,不論是初期 吉藏(549-623)祖先為西域安息人,出生於南京(金陵),上承龍樹、鳩摩羅什一系,為漢傳佛教三論宗之祖。曾在會稽 有可能(「這桌子是黃色的」[13]。 的《瑜伽師地論》或陳那的《集量論》,都承認「瑜 莫含提的論點有啟發性,不過和慧遠的理由應該 108 數 理 人 文 佛教四大譯經家之一。 玄奘(602-664)生於河南洛州,27 歲前往印度(天竺)求法,43 歲貞觀年間返回長安。他是漢傳佛教最重要的翻譯家之一, 譯經逾 1300 卷,也是中國唯識宗的創始人。所著《大唐西域記》更是研究古印度史地之重要文獻。 中國學者 慧遠(523-592)生於敦煌,為地論宗代表人物。583 年,隋文帝為他建淨影寺,故又稱淨影慧遠(別於淨土宗之祖的廬山 嘉祥寺說法 15 年,被稱為嘉祥吉藏。 慧沼(651-714)生於山東淄川,師承玄奘與其弟子窺基,與窺基、智周合稱唯識三組。 伽現量」,應該出於同樣的脈絡。 數 理 人 文 109 結語:因名 vs. 判教 五、六世紀這 200 年間,除了上面提到的量論資 料,還有一些早期的資料,如《方便心論》、《迴 諍論》、《如實論》的傳譯,可以用來考察中國佛 教徒關於量論的瞭解。這些資料都有待於進一步 的處理。我在前面用神學、形上學和修道論三側面 來考察,可看出印度佛教徒在這三方面都有深刻而 複雜的系統,顯現高度的論證興趣。相對地,在初 期漢傳佛教的容受階段,由於傳譯資料的限制,他 們未能客觀掌握印度哲學的全體圖像。現在我們得 以藉助新的研究成果(如梶山雄一與桂紹隆),重 土壤,特別是其本土宗教,並未同時移植到中國。 印度各宗派間的神學論題和形上學論題,原本都和 宗教有關。如瑜伽行派主張「一切唯識」,中觀學 派主張「一切唯假名」、「唯世俗」,都和他們的 世界態度息息相關。當宗教土壤不同時,對中國佛 教徒來說,因宗教而引生的哲學論辯便不再是迫切 的問題。在印度,因明量論最盛之時,也就是宗教 派別之間爭論最厲害的時代。在中國,面對宗派的 對立,判教則成為解決哲學衝突的方法。判教與因 明成為區分中國佛教和印度佛教的根本標記。 建這一時期漢傳佛教邏輯與知識論的脈絡,瞭解到 本文參考資料請見〈數理人文資料網頁〉http://yaucenter.nctu.edu. tw/periodical.php 當時中國佛教徒所不知道的印度情況,例如龍樹和 本文出處 正理學派之間的諍論。但是,我們也瞭解到,漢傳 文獻 —特別是所保留早期的阿毘達磨毘婆沙論, (2012),政大出版社。講稿第二篇將在本刊下期刊出。 ▼ 延伸閱讀 修道論的關係,有其價值。不少當代學者如史密 特 豪 森(Lambert Schmithausen)、 佛 朗 科(Eli 出版社,收錄「丘鎮英講座」之兩講稿為一、二章。另有佛學相關 Franco)甚為關注佛教形上學和禪修的關係。其 (1999),立緒;《辯證的行旅》(2002),立緒。 實,何止形上學和禪修有密切關係,知識論和邏輯 ▼ 可以用來考索因明量論的源頭,瞭解佛教認識論和 本 文 是 2011 年 9 月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丘 鎮 英 講 座 」 講 稿 的 第 一 篇。後來收入作者著作《空性與方法 : 跨文化佛教哲學十四論》 也是一樣,在佛教傳統裡都具有濃厚的「實修」性 平、楊金萍譯,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五、六世紀漢傳佛教徒正是表現出更多的實修興 趣,而非論證興趣。這和七世紀玄奘學派強調「立 破」的論證興趣,大異其趣。至於這一階段的傳譯 對於中國哲學的影響,六世紀初范縝引發的神滅不 滅的諍論,是一項可以切入考察的議題。這些都只 能留待以後來完成了。 當印度邏輯與知識論傳到中國時,其原有的文化 110 數 理 人 文 著作:《空性與現代性 : 從京都學派、新儒家到多音的佛教詮釋學》 桂紹隆《印度人的邏輯學—從問答法到歸納法》(2011),肖 《大正新脩大藏經》(簡稱《大正藏》),電子佛典協會之網路 ▼ 格。這一點正是中國佛教徒所欣賞的。就此而言, 林鎮國《空性與方法 : 跨文化佛教哲學十四論》(2012),政大 版。文中經典多半可在這裡找得到。 http://www.cbeta.org/index_list.htm 中英名詞對照 總主編 編輯部 編輯總責 發行總責 丘成桐 責任編輯:林文偉.洪萬生(本期) 國立交通大學丘成桐中心 International Press of Boston, Inc. 編輯顧問 執行編輯:翁秉仁.張秉瑩(本期) 新竹市大學路 1001 號 P.O. Box 502, Somerville, MA 02143, U.S.A. 特約編輯:趙學信 電話 & 傳真: (03)5731915 Tel: +1 617-623-3855 封面圖片:編輯室 http://yaucenter.nctu.edu.tw/ Fax: +1 617-623-3101 美術設計:雅堂設計工作室 styc_mshc@math.nctu.edu.tw http://intlpress.com 于 靖.王汎森.吳妍華.李耀坤 林長壽.高涌泉.梁元生.陳丕燊 張懋中.張慶瑞.劉緒宗.顏家鈺 版權協助:Aileen McElroy.秦立新.鄧宇善 編輯委員 編輯助理:江雅惠.馮肅媛 王夏聲.李國偉.林松山.洪萬生 資訊協助:紀宏勳.劉昱志 張海潮.康明昌.單維彰 yushan.deng@intlpress.com 訂閱辦法:請見 http://yaucenter.nctu.edu.tw/journal/book/book_mod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