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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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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浟(533年—564年4月7日),字子深勃海郡蓨县(今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人,追尊齐神武帝高欢第五子。庶出,生母大爾朱氏[1],北齐宗室、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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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象二年(539年),高浟拜通直散騎常侍,封長樂郡公。博士韓毅教高浟書寫,見高浟筆跡未工,戲弄高浟曰:“五郎書畫如此,忽為常侍開國,今日後宜更用心。” 高浟正色答曰:“昔甘羅幼為秦相,未聞能書。凡人唯論才具何如,豈必動誇筆跡。博士當今能者,何為不作三公?”當時高浟只有八歲,韓毅甚為慚愧[2]

武定六年(548年),出為滄州刺史,為政嚴察,部下肅然。守令參佐,下及胥吏,行遊往來,皆自齎糧食。高浟很少介入人間事。有隰沃縣主簿張達曾經詣州,連夜投宿於草民之家舍,進食雞羹,高浟察覺知道。守令們集合後,高浟對眾曰:“食雞羹何不還價直也?”張達即伏罪。州內全境稱讚他神明。又有一人從幽州來,其驢馱鹿脯。行至滄州界,腳痛而行動遲緩,偶然碰見一人為伴,但是那人卻盜驢及鹿脯而去。明晨向州府狀告。高浟乃令左右及府僚吏分市鹿脯,不限其價。其主見脯識之,推獲盜者。轉為都督、定州刺史。當時有人被盜去黑牛,背上有白毛。長史韋道建謂中從事魏道勝曰:“使君在滄州日,擒奸如神,若捉得此賊,定神矣。”高浟乃用詐為上府市見牛皮後,可有倍數酬金,便使牛主認回,因一而擒獲盜賊。韋道建建等人嘆服。又有一姓王的老婦,孤獨居住,種菜三畝,數次被人偷菜。高浟乃令人秘密在菜葉上書寫,明日市中看菜葉有字的,因此而擒獲賊人。從此之後境內無盜,政事教化為當時第一[3]

天保元年六月癸未(550年7月4日),被封為彭城王[4]。天保四年(553年),征入朝為侍中,百姓官吏皆送別時悲號。有數百老人互相率具食饌對:“自殿下至來五載,人不識吏,吏不欺人,百姓有識已來,始逢今化。殿下唯飲此鄉水,未食此鄉食,聊獻疏薄。”高浟著重其意義,因此食了一口。天保七年(556年),轉司州牧,選取從事皆為文才士明剖斷者,當時稱為美選(有兵曹從事薛道衡、主簿陸彥師)。司州舊案五百餘,高浟未到限期已悉數斷案[5]

別駕羊修等恐冒犯權貴外戚,乃詣閣諮陳。高浟使人告訴羊修曰:“吾直道而行,何憚權戚,卿等當成人之美,反以權戚為言。”羊修等慚驚悚而退下。後加特進,兼司空、太尉,州牧如同往時。天保七年(556年)大尔朱氏去世時,高浟解除官職,其後又奉詔複回本身官職。再拜司空[6],兼尚書令。高洋子高殷嗣位後,除開府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大宗正卿。皇建元年(560年)八月,高演下詔拜高浟為大司馬[7],兼尚書令,次年轉為太保[8]。當武成帝高湛登基後,遷任太師錄尚書事[9]

高浟明練世務,果於斷決,事無大小,咸悉以情。趙郡李公統参与高歸彥的謀反,其母崔芷蘩即為御史中丞崔昂堂姐,兼右僕射魏收夫人的堂妹。依遵法令,年過六十者,按例可以不必发配宫中服刑役。崔芷蘩改大自己的年龄,所負責官員因崔昂和魏收的緣故,崔芷蘩因此得到赦免。高浟遂揭發此事,崔昂等因此罪被除名[10]

自車駕巡幸,高浟常留鄴。河清三年(564年)三月,群盜田子禮等數十人謀劫高浟為主,詐稱是使者,走向高浟府第,進入內室,聲稱奉敕牽引高浟上馬,突然以白刃脅逼,欲帶他向南殿走。高浟大聲呼喊不遵從,遂因而遇害,當時只得三十二歲,朝野皆為他的死而痛惜。初高浟被劫前,其妃鄭氏夢見有人斬高浟頭持去,惡之,數日果然見高浟被殺。追贈高浟假黃鉞、太師、太尉、錄尚書事,給轀輬車。其子高寶德繼嗣為彭城王,位開府,兼任尚書左僕射[11]。次子高准字茂則,过继其三哥永安简平王高浚为嗣。[1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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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神武皇帝十五男:大尒朱氏生彭城景思王浟。
  2.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元象二年,拜通直散騎常侍,封長樂郡公。博士韓毅教浟書,見浟筆跡未工,戲浟曰:「五郎書畫如此,忽為常侍開國,今日後宜更用心。」浟正色答曰:「昔甘羅幼為秦相,未聞能書。凡人唯論才具何如,豈必動誇筆跡。博士當今能者,何為不作三公?」時年蓋八歲矣。毅甚慚。
  3.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武定六年,出為滄州刺史,為政嚴察,部內肅然。守令參佐,下及胥吏,行遊往來,皆自賚糧食。浟纖介知人間事。有濕沃縣主簿張達嘗詣州,夜投人舍,食雞羹, 浟察知之。守令畢集,浟對衆曰:「食雞羹何不還價直也?」達卽伏罪。合境號為神明。又有一人從幽州來,驢馱鹿脯。至滄州界,腳痛行遲,偶會一人為伴,遂盜 驢及脯去。明旦,告州。浟乃令左右及府僚吏分市鹿脯,不限其價。其主見脯識之,推獲盜者。轉都督、定州刺史。時有人被盜黑牛,背上有白毛。長史韋道建謂中 從事魏道勝曰:「使君在滄州日,擒姦如神,若捉得此賊,定神矣。」浟乃詐為上府市牛皮,倍酬價直,使牛主認之,因獲其盜。建等歎服。又有老母姓王,孤獨, 種菜三畝,數被偷。浟乃令人密往書菜葉為字,明日市中看菜葉有字,獲賊。爾後境內無盜,政化為當時第一。
  4. ^ 《北齊書·文宣帝紀》:癸未,詔封諸弟青州刺史浚為永安王,尚書左僕射淹為平陽王,定州刺史浟為彭城王,儀同三司演為常山王,冀州刺史渙為上黨王,儀同三司淯為襄城王,儀同三司湛為長廣王,湝為任城王,湜為高陽王,濟為博陵王,凝為新平王,潤為馮翊王,洽為漢陽王。
  5.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天保初,封彭城王。四年,徵為侍中,人吏送別悲 號。有老公數百人相率具饌曰:「自殿下至來五載,人不識吏,吏不欺人,百姓有識已來,始逢今化。殿下唯飲此鄉水,未食此鄉食,聊獻疏薄。」浟重其意,為食一口。七年,轉司州牧,選從事皆取文才士明剖斷者,當時稱為美選。州舊案五百餘,浟未期悉斷盡。
  6. ^ 《北齊書·文宣帝紀》:〔十年〕閏四月丁酉,以司州牧、彭城王浟為司空,侍中、高陽王湜為尚書右僕射。
  7. ^ 《北齊補書·孝昭帝紀》:戊子,乙太傅、長廣王湛為右丞相,以太尉、平陽王淹為太傅,以尚書令、彭城王浟為大司馬。
  8. ^ 《北齊補書·孝昭帝紀》:冬十月丙子,以尚書令、彭城王浟為太保,長樂王尉粲為太尉。
  9.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別駕羊脩等恐犯權戚,乃詣閤諮陳。浟使告曰:「吾直道而行,何憚權戚,卿等當成人之美,反以權戚為言。」脩等慚悚而退。後加特進,兼司空、太尉,州牧如故。太妃薨,解任,尋詔復本官。俄拜司空,兼尚書令。濟南嗣位,除開府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大宗正卿。皇建初,拜大司馬,兼尚書令,轉太保。武成入承大業,遷太師、錄尚書事。
  10.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浟明練世務,果於斷決,事無大小,咸悉以情。趙郡李公統預高歸彥之逆,其母崔氏卽御史中丞崔昂從父子,兼右僕射魏收之內妹也。依令,年出六十,例免入官。崔增年陳訴,所司以昂、收故,崔遂獲免。浟摘發其事,昂等以罪除名。
  11.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自車駕巡幸,浟常留鄴。河清三年三月,群盜田子禮等數十人謀劫浟為主,詐稱使者,徑向浟第,至內室,稱勑牽浟上馬,臨以白刃,欲引向南殿。浟大呼不從,遂遇害,時年三十二,朝野痛惜焉。初浟未被劫前,其妃鄭氏夢人斬浟頭持去,惡之,數日而浟見殺。贈假黃鉞、太師、太尉、錄尚書事,給轀輬車。子寶德嗣,位開府,兼尚書左僕射。
  12.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乾明元年,贈太尉。無子,詔以彭城王浟第二子準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