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与女性》勘误(再版时订正)

《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与女性》勘误(再版时订正)
一、第17页第4行
“决心要娶甄英莲为妻”后加注释1
注释1 此处原文为“立意买来作妾,立誓再不交结男子,也不再娶第二个了,所以郑重其事,必待三日后方过门”(红研所2023年2月版第59页)。原文字面意思相互矛盾,如果是妾,又“不再娶第二个了”,用了“娶”字,还选定了婚期,坚持要用六礼的形式行事,所以冯渊是准备让甄英莲做妻,字面虽为“妾”,也是“以妾为妻”。校订中俞晓红教授曾提出这一点疑问,谨此致谢。
感谢豆瓣网友“风雨抛弃别故国”关注并提出这一疑问。
二、第109页
注释3倒数第3行
“鉴鉴可据”改为“凿凿可据”
原抄写时用了识别软件,繁体字结果不精确致误。
三、第125页
第2自然段第5行
“孝庄皇后的侄女”改为“孝庄太后的侄女”
感谢新浪微博博友“JD奥利瓦“指正”。
四、第185页
倒数第4行
“王夫人、薛姨妈都在场”改为“宝钗、薛姨妈都在场”
感谢豆瓣网友“晴转2多云”指正
——作者柯岚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