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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尚书事

(重定向自錄尚書事

錄尚書事是中國東漢章帝時開始設置的職位。不過早在西漢昭帝時期就已出現領尚書事昭帝初繼位,大將軍霍光秉政,領尚書事 [1]。此處的領尚書事和錄尚書事同義。它不是一個獨立職位,需附加其他朝廷重要官職之下。如195年(東漢獻帝興平2年),曹操官拜鎮東將軍、錄尚書事[2],221年(蜀漢建安26年、章武元年)蜀漢諸葛亮官拜丞相、錄尚書事[3]等。此職從漢代以來是有彈性的,直到東晉,錄尚書事權力擴大,形成常設制度,稱宰相。[4]

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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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武帝時,尚書開始經手天下章奏,歷經曲折,到東漢光武帝時尚書業務已增加至分設六曹,設尚書臺。東漢時,大臣中位階最高的三公權力已受到尚書臺的嚴重影響,僅剩執行政務的權力,而決策的空間大大受限(關於尚書與尚書臺歷史詳見條目尚書 (官職))。75年章帝即位時首度任命錄尚書事一職予重臣牟融趙憙。兼錄尚書事的重臣可以經手尚書臺業務,且地位高於尚書臺最高長官尚書令,等於將政務執行與決策的權力重新集於一身。東漢自汉章帝之后多为幼帝临朝,常任命重臣為太傅兼錄尚書事,如和帝時的鄧彪殤帝時的張禹。朝廷重臣若要完全掌握行政實權,亦必須兼領此職。例如曹操安插重要屬下荀彧為尚書令,自己為錄尚書事;劉備託孤時以尚書令李嚴為錄尚書事的諸葛亮副手;蜀漢蔣琬費禕作為政治最高決策官員時,均以尚書令兼錄尚書事。此後至南北朝均有錄尚書事任命之記載。[5]祝總斌在其《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指出東晉錄尚書事制度的四個特點:常態化,制度化,貴族化,宰相化。[6]

東晉錄尚書事制度出現以下變化:

  1. 東晉前後存在百三年,錄尚書事除很少幾年因特殊原因(如資歷不夠,無合適人選等)空缺外,一直設立,沒有中斷。這和西晉是不同的。
  2. 在制度上明確規定錄尚書事權力是“職無不總”。
  3. 從具體人選看,高級士族借助錄尚書事制度控制朝政之性質,便更為清楚。
  4. 更重要的是:東晉錄尚書事不僅在制度上,而且在實際政治中,握有大權,被稱作宰相。
    ——祝總斌,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

知名擔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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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漢獻帝時(192年),董卓被刺殺後,司徒王允兼錄尚書事。
  • 東漢獻帝時(195年),曹操迎接獻帝後,獻帝封其為鎮東將軍、費亭侯,稍後封假節鉞、錄尚書事。
  • 劉備稱帝時(221年),諸葛亮受封丞相、錄尚書事、假節
  • 西晉武帝時(270年代),賈充封太尉、行太子太保、錄尚書事。
  • 司馬睿317年稱晉王,實際掌權者王導拜右將軍、揚州刺史、監江南諸軍事,遷驃騎將軍,加散騎常侍、都督中外諸軍、領中書監、錄尚書事、假節。
  • 東晉安帝時(402年),桓玄掌握都城,矯詔加封自己為總百揆、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丞相、錄尚書事、揚州牧、領徐州刺史、假黃鉞、羽葆鼓吹、班劍二十人,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四人,甲杖二百人上殿。
  • 桓玄稱帝後,405年劉裕擊敗桓軍,迎回晉安帝。408年,經過多次推辭,劉裕接受錄尚書事任命,同時受封侍中、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揚州刺史。
  • 南朝齊時(501年12月),蕭衍佔領首都健康,受中書監、都督揚南徐二州諸軍事、大司馬、錄尚書、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封建安郡公,食邑萬戶,給班劍四十人。次年2月封梁公,3月封梁王,又過1個月接受齊帝禪位。
  • 南朝梁時(556年4月),陳霸先擊退北齊進犯軍隊,8月受封丞相、錄尚書事、鎮纫大將軍,改(揚州)刺史為牧,進封義興郡公。第二年9月為陳公,10月封陳王,3日後接受梁帝禪位。[7]
曹魏

陈群曹爽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

蜀汉

诸葛亮蔣琬費禕姜维

东吴

刘基滕胤全尚濮阳兴纪亮滕牧虞昺李仁华融

王沈贾充司马亮杨骏司马泰司马柬卫瓘司马肜王浑陈准司马颖张方司马越麴允索綝王导司马羕荀组陆晔荀崧庾冰何充司马昱蔡谟桓温谢安司马道子司马元显桓谦王谧刘裕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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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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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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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漢書·昭帝紀
  2. ^ 三國志·魏書·武帝紀
  3. ^ 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
  4. ^ 祝總斌. 張晗 , 编. 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 第1版.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7年4月: 160. ISBN 978-7-301-27960-1. 
  5. ^ 後漢書·卷4卷26
  6. ^ 祝總斌. 張晗 , 编. 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 第1版.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7年4月: 162-166. ISBN 978-7-301-27960-1. 
  7. ^ 太平御覽·職官部八、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梁書、陳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