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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24-08-09本文已被浏览 7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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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罗旺次仁校长带队前往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参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我校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措旺拉姆主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法律政策研究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李高生常务副检察长与罗旺次仁校长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为“西藏民族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座谈交流会上,罗旺次仁首先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对我校建设发展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学校66年的办学历程,尤其是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致我校建校60周年贺信、2023年10月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来我校调研、2024年6月陕西省党委书记赵一德来我校调研并主持召开陕西省援藏工作专题会议的情况进行了介绍。罗旺次仁指出今天的签约仪式就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重大举措,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西藏民族大学合作对于西藏法治人才培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法治西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最后,李高生常务副检察长对于本次战略协议签署的重大意义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于协议的落实提出了三点建议。

在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结束之后,罗旺次仁又带队前往自治区司法厅,参加自治区司法厅与我校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京涛主持,司法厅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二十余人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陈京涛主任在致辞中指出本次签约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自治区司法厅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一定要把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实施好,加强司法厅与我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实习实践领域合作。罗旺次仁指出,学校作为党中央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为西藏各项事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赢得了“西藏干部摇篮”的美誉,希望司法厅能一如既往支持和关心学校发展建设,在原有的立法咨询、共同申报科研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协同育人机制、搭建理论与实务研讨平台,不断提升我校法治人才培养水平。在座谈交流会中法学院副院长张林对于我校法学专业办学历程、学科建设、师资力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情况进行了汇报说明;强巴旦增对于我校拉萨教学实践基地的职能进行了介绍。

张林/审核戴强/编辑:付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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