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主体
举报中心欢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
二、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方式
1. 拨打举报电话0412-7558802进行举报;
2. 发送邮件至鞍山市网信办举报邮箱ashlwjb@126.com进行举报。
四、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五、注意事项
1.您应当保证所举报内容与事实一致。若您故意捏造和歪曲事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2.您应当允许本举报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在保护您个人权益的前提下,使用您的任何叙述。
3.请您应尽可能提供详实内容,以利于您举报问题的解决。
4.本举报中心将及时处理您举报的有效内容,并根据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您反馈处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