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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10:24来源: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8604号建议的答复

应急建函〔2024〕3号

金东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黑龙江省加强防汛抗旱资金保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2023年支持黑龙江省防汛抢险救援救灾情况

2023年汛期,受第5号台风“杜苏芮”、第6号台风“卡努”和冷空气等共同影响,东北地区松辽流域出现强降雨过程,黑龙江等地发生严重汛情,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地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赴黑龙江尚志市看望慰问受灾群众,并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强调切实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鉴于汛情灾情严峻形势,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时启动防汛三级、救灾四级应急响应,派出多个工作组赴黑龙江五常、延寿、尚志等地协助指导。应急管理部积极调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等专业力量,商财政部迅速预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快速调拨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协同相关部门支持帮助受灾地区做好防汛抢险、救灾救助、灾后重建等工作。

二、关于建议所提事项办理情况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积极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2023年先后7次共向黑龙江省下达7.0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于补助开展防汛抢险救援、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等防汛救灾工作;其中防汛抢险救援资金1.64亿元,主要用于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以及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等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此外,通过增发2023年中央特别国债,对黑龙江省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灾后恢复重建给予了大力支持。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密切关注黑龙江省汛情形势,加强会商研判和调度指导,及时商财政部加大防汛抢险和救灾救助资金支持力度,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感谢您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010-83933649。

 应急管理部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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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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