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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问题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 2024-08-05 20:59
信件内容
滁州市今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若干措施中,提到了: 凡在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属设施)1%的补贴; 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在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属设施)2%的补贴。 我是外地来滁州就业的在编教师,今年5月在滁州购买了房子,请问符合符合本次补贴政策吗?如果可以申领,请问申领的地点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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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4-08-06 16:09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2024年7月10日滁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明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享受该补贴的时间为: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综上,您2024年5月购买的房子不在以上政策范围。
    以上办理情况于2024年8月6日下午15:00通过电话联系您,您表示知悉。
    经办人:房管科 方舒;电话:0550-306242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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