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退税政策
留言类型 | 咨询 | 留言时间 | 2024-08-05 1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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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2020年10月份前后购买的商品房,请问是否符合契税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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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答复时间 | 2024-08-07 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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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1)2022年7月1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明确,购买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契税发票办理。 (2)2023年5月10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明确,购买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契税发票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