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可以领取生育补助吗,
留言类型 | 咨询 | 留言时间 | 2024-08-04 2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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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2024年在滁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补助吗,补助标准是多少,我看安徽省发的8月1日起灵活就业享受生育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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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4-08-06 0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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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您咨询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报销政策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35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8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其中医保待遇享受期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连续足额缴费六个月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目前生育医疗待遇住院分娩费用实行定额支付。顺产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三级医疗机构2000元、二级医疗机构1800元、一级医疗机构1500元;剖宫产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三级医疗机构32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0元、一级医疗机构2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增加800元。生育时有并发症、合并症的,执行普通住院待遇政策,不再享受生育定额支付标准。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 2024年8月5日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与您联系,为其解释政策,并经系统核实参保情况,连续正常参保可以享受待遇。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