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和奖励,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学校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和《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陕师校发〔2023〕88号),现将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基本条件及评审组织具体内容详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
三、准备工作
(一)成果录入审核(9月25日前)
1.学生录入成果(9月20日前)
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本人科研论文、成果竞赛、专利、主持参与课题、实践科研经历等成果(操作详见附件2)。
2.培养单位审核(9月25日前)
研究生秘书对科研论文、专利、软件著作、出版专著、主持参与课题等进行审核,根据院系评选办法修改核定论文等级(操作详见附件2)。
研究生辅导员对成果竞赛及其他成果等进行审核。
注意事项:
(1)录入成果经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分别审核后方可用于申请奖学金,未经审核的成果无法用于申请。
(2)各类成果均应以我校在读研究生身份取得,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陕西师范大学。
(3)参评成果有效期:自所在层次入学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往年已被评定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使用过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二)制定评审细则(9月25日前)
各培养单位要依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陕师校发〔2023〕88号),结合单位实际,拟定本单位具体的评审实施细则,注重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术科研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建立多元评价体系。评审实施细则在本单位公示后,于9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文汇楼A段513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ygb@snnu.edu.cn。
为把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进度,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准备工作。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