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被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新经纬APP)
【国内商品期市开盘】苯乙烯涨逾4%,20号胶涨逾3%,沪银、橡胶涨逾2%;集运指数(欧线)跌逾5%,玻璃、纯碱跌逾2%。(中新经纬APP)
【两市融资余额减少86.42亿元】截至9月13日(节前周五),上交所融资余额报7197.76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减少40.84亿元;深交所融资余额报6435.61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减少45.58亿元。两市合计13633.37亿元,减少86.42亿元,降幅创4月30日以来新高。(中新经纬APP)
【日股高开】日经225指数开盘涨0.95%,报36546.04点。韩国股市因节假日休市。(中新经纬APP)
【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台风蓝色预警、暴雨黄色预警】中央气象台9月18日06时继续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今年第14号台风“普拉桑”(热带风暴级)的中心今天(18日)早晨5点钟位于琉球群岛那霸市东南方向约63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就是北纬22.8度、东经132.6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9级(23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90百帕,七级风圈半径200-280公里。预计,“普拉桑”将以每小时35-4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快速移动,强度有所增强,18日晚上移入东海东部海面,并将于19日下午到晚上在浙江沿海登陆(热带风暴级或强热带风暴级,8-10级,20-25米/秒),之后强度逐渐减弱。中央气象台9月18日06时继续发布暴雨黄色预警:预计,9月18日08时至19日08时,河南中东部、安徽西北部、山东西南部、海南岛等地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其中,河南东部、山东西南部、海南岛东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暴雨(100~220毫米)。上述部分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降雨量20~50毫米,局地可超过60毫米),局地有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中新经纬APP)
【港股休市】根据安排,港股今日休市,9月19日起正常开市。沪深港股通9月16日至18日暂停交易,9月19日起恢复正常交易。(中新经纬APP)
【9月18日《人民日报》头版主要内容】1、安徽以零基预算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2、大国粮仓根基稳固(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3、李强向国际原子能机构第68届大会致贺信;4、从三段岸线看微山湖治理(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5、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高质量发展调研行);6、为中国式现代化拓展发展空间;7、引领文旅消费新风尚(今日谈)。(人民日报)
【9月17日《新闻联播》要闻(下)】9.国内联播快讯:(1)我国500毫米口径激光通信地面站建成投入运行;(2)中老铁路进出口货物突破1000万吨;(3)2024中华龙舟大赛四川恩阳站落幕;(4)中国国际时装周2025春夏系列在京闭幕;(5)《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4年中秋晚会》今晚向全球播出;10.月满中秋 多国民众共庆中国佳节;11.加沙地带多地遭以军袭击 也门胡塞武装称击落第十架美军MQ-9无人机;12.普京签署命令扩充俄武装力量 乌称库拉霍沃方向战斗激烈;13.国际联播快讯:(1)德国恢复所有陆地边界管控措施;(2)美国得州发生液化天然气管道爆炸事故;14.中国传统佳节·中秋。(央视网)
【9月17日《新闻联播》要闻(上)】1.【新思想引领新征程】赓续文脉 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绽放时代风采;2.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3.各地举行丰富活动欢度中秋;4.中秋假期 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预计超6亿人次;5.“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李振声:耕耘天地间 筑牢大国粮仓;6.玉兔二号月球车传回最新影像;7.中秋坚守岗位 重大工程建设扎实推进;8.【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央视网)
【V观财报|国投电力:拟向社保基金会定增募资不超70亿】国投电力公告,公司拟以12.72元/股的价格向社保基金会发行股票募资不超过7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孟底沟水电站项目、卡拉水电站项目。(中新经纬APP)
19:19
V观财报|凯撒文化及6人拟被罚1300万,9月18日停牌
中新经纬9月17日电 凯撒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近日已调查完毕,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郑合明等拟合计被罚1300万元。 公司及6人拟被罚1300万 凯撒文化17日公告,9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称,经查明,凯撒文化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凯撒文化将收到的回款用以冲销应收款,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1524.67万元,虚增利润1524.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5%。凯撒文化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认为,凯撒文化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其中,时任董事长郑合明,知悉并放任凯撒文化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应收款虚假回款,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孔德坚,组织相关人员并参与实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应收款虚假回款,二人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总经理何啸威,时任财务总监刘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彭玲,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马汉杰,未勤勉尽责,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广东证监局称,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决定:责令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郑合明、孔德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何啸威、刘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彭玲、马汉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凯撒文化表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就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将被ST 17日,凯撒文化还公告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9月1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9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凯撒文化”变更为“ST 凯文”;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 5%。 凯撒文化表示,公司董事会未来将尽快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最终处罚决定整改相关事项并对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凯撒文化成立于1994年,2010年A股上市,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文化娱乐业务,文化娱乐业务具体包含版权运营、网络游戏研发与运营等业务。公司目前主要收入来自于网络游戏业务,游戏类型主要为移动端网络游戏。 上半年,凯撒文化营收2.39亿元,同比增加33.89%;净亏损4667.47万元,同比减亏51.69%。(中新经纬APP)16:50
V观财报|楚天科技“90后”高管雷雨被取保候审并辞职
中新经纬9月17日电 楚天科技高级管理人员雷雨被刑事拘留后,9月17日,雷雨因个人原因辞职。 17日,楚天科技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雷雨的通知,公安机关出具《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9月14日起算。 楚天科技还称,公司于9月17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雷雨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原定任期至2025年5月13日止,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作,根据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楚天科技称,截至公告日,雷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00股。 9月6日楚天科技披露《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雷雨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针对高管雷雨涉嫌职务侵占被刑拘,楚天科技证券部工作人员9日曾回应中新经纬表示,雷雨被刑拘不是公司举报,也不涉及公司,“是被其他带出来的”。 楚天科技2024年半年报显示,雷雨为国内销售总裁。值得注意的是,雷雨获聘为高级管理人员还不足3个月。 6月25日,楚天科技发布公告称,聘任雷雨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国内销售,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楚天科技当时披露的简历显示,雷雨,男,199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2月入职公司,负责国内销售业务。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楚天科技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系医药装备及其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并率先推动智慧医药工厂的研究与开发。 业绩方面,楚天科技上半年实现营收28.29亿元,同比下降15.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63.6万元,同比下降130.94%。楚天科技解释称,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市场需求疲软,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公司为确保市场规模,对部分产品销售价格适当调整,导致营收下降;受客户需求端项目进程放缓,导致公司项目现场调试交付进度延迟,使得营收规模下降。(中新经纬APP)16:26
V观财报|传音控股财务负责人肖永辉解除留置
中新经纬9月17日电 传音控股17日公告,公司财务负责人肖永辉解除留置。 传音控股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丹东市振安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丹东市振安区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肖永辉的留置措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肖永辉已能正常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9月7日,传音控股披露《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司财务负责人肖永辉被实施留置。 传音控股2023年年报显示,肖永辉,1969年出生,曾在江西庆江化工厂、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任职,2014年1月至今在传音控股担任财务负责人。肖永辉2023年从传音控股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385.5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传音控股主要从事以手机为核心的智能终端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品牌运营。主要产品为TECNO、itel和Infinix三大品牌手机,包括功能机和智能机。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非洲、南亚、东南亚、中东和拉美等全球新兴市场国家。 业绩方面,传音控股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收345.58亿元,同比增长3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2亿元,同比增长35.7%。(中新经纬APP)18:31
V观财报|将至发展未按期披露财报被警示,已停业
中新经纬9月14日电 14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李明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截至2024年8月31日,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将至发展”)未按期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将至发展董事长李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将至发展、李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将至发展已停业。 9月11日,将至发展公告,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社交媒体营销及互联网广告,由于近年来公司广告推广业务盈利空间小,公司进行业务转型,在逐步缩减原有业务规模,但转型进度缓慢,新业务尚未发展起来,销售订单数量逐年减少。公司多年以来持续处于亏损状态。 目前,公司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期已到,根据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及最近几年的经营状况,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已经无力支付后期办公场地租金,现已与办公场地业主解除租赁合同并已腾退,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已经全部停止。 因公司不再正常经营,无法配合主办券商进行现场核查工作。 将至发展表示,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且公司尚未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国融证券同日公告,公司持续督导人员于9月11日上午前往将至发展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村1358号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将至发展处于停业状态,同时也无法与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取得联系,无法获取公司经营的详细信息。(中新经纬APP)18:06
V观财报|和道传媒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被警示
中新经纬9月14日电 据北京证监局网站14日消息,北京证监局对北京和道金城文化传媒股份公司(下称“和道传媒”)、姚晓文、蒋含文出具警示函。 北京证监局表示,经查,和道传媒存在以下问题: 2024年5月,和道传媒向杨德玉提供借款51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1.95%,上述对外借款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和道传媒董事长姚晓文、董事会秘书蒋含文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和道传媒、姚晓文、蒋含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和道传媒是电影和电视剧节目制作行业的原创音视频内容制作服务商。(中新经纬APP)09:50
V观财报|A股IPO终止4个月后,歌尔股份拟分拆歌尔微赴港上市
中新经纬9月14日电 歌尔股份拟拆分控股子公司歌尔微至港交所上市。 13日,歌尔股份公告,拟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歌尔微”)分拆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且仍将维持对歌尔微的控制权。 对于分拆目的,歌尔股份表示,综合考虑消费电子行业发展趋势、资本市场发展形势以及国家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行业龙头企业赴港上市融资的政策导向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和歌尔微的未来发展规划所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持有歌尔微股权比例较高,且本次分拆后仍将维持对歌尔微的控制权,歌尔微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充分分享歌尔微独立上市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歌尔股份同时提示,如本次分拆事项首次公告前公司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分拆被暂停、终止的风险。 歌尔股份还称,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歌尔微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履行中国证监会备案程序、履行香港联交所及相关部门的审核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交所网站截图 歌尔微原计划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并于2022年10月19日过会,但此后一直未提交注册。2024年5月27日,歌尔股份终止分拆歌尔微A股上市。彼时,歌尔股份表示,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因素考虑,为统筹安排歌尔微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上市。 歌尔微是一家以MEMS器件及微系统模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的公司,业务涵盖芯片设计、产品开发、封装测试和系统应用等产业链关键环节。 财务方面,歌尔微2021年、2022年、2023年营收分别为33.48亿元、31.25亿元、30.15亿元;净利分别为3.29亿元、3.26亿元、2.26亿元;扣非后净利分别为2.11亿元、1.93亿元、1.21亿元。(中新经纬APP)09:14
V观财报|赛力斯拟50亿增资赛力斯汽车,超80亿收购龙盛新能源
中新经纬9月14日电 赛力斯同日宣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赛力斯汽车增资人民币50亿元,拟购买重庆产业母基金、两江投资集团、两江产业集团持有的龙盛新能源100%股权,交易价格81.64亿元。 赛力斯13日晚间公告,为增强赛力斯汽车的资本实力,满足其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赛力斯汽车增资人民币50亿元,完成增资后,赛力斯汽车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6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表示,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赛力斯汽车注册资本为49.6亿元,成立于时间2012年9月,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汽车研发及相关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4年6月30日,赛力斯汽车资产总额为616.25亿元,负债总额为702.56亿元,净资产为-86.32亿元。上半年赛力斯汽车营业收入617.37亿元,净利润17.81亿元,而该公司去年营收为265.58亿元,亏损53.08亿元。 同日,赛力斯还披露,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重庆产业母基金、两江投资集团、两江产业集团持有的龙盛新能源100%股权,交易价格81.64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龙盛新能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66.39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1.23亿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的7.53%。 公告显示,龙盛新能源成立于2022年9月,是两江新区龙兴新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实施主体,系专门为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成立的项目公司,其主要资产为生产新能源汽车所需的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该等资产打造了智能电动汽车超级工厂。 龙盛新能源的主营业务系对外提供超级工厂的生产性租赁服务,包括土地、厂房、设备及辅助设施等。本次交易前,公司通过向龙盛新能源租赁超级工厂用于生产问界系列智能电动汽车产品。 赛力斯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龙盛新能源的资产将主要用于上市公司自有新能源车型的生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生产端持续保持先进性,在财务端降低资产负债率并增加净资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促进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 据了解,赛力斯今年“大动作”不断,8月25日,赛力斯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0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 8月19日,赛力斯旗下的“赛力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问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7月2日,赛力斯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拟收购华为持有的已注册或申请中的919项问界等系列文字和图形商标,以及44项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收购价款合计25亿元。此次交易价款于2024年12月30日前付清。(中新经纬APP)21:24
V观财报|云南旅游收法院传票,涉案金额达1.66亿元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云南旅游13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法院传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力控股”)起诉云旅交投、云旅汽车及云南旅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云旅交投系云南旅游全资公司云旅汽车所属全资公司。涉案金额达1.66亿元。 2017年12月21日,海力控股与云旅交投签订《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约定云旅交投将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的“云旅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按照EPC总承包的形式发包给海力控股,双方还对工程概况、权利义务、付款方式及争议解决等均作出了明确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海力控股遂向法院提起上诉。 原告海力控股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云南云旅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旅交投)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工程款逾期利息及进度款逾期利息合计1.64亿元; 2. 判令被告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云旅汽车)对被告云南云旅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欠付原告的工程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被告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旅游)对被告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对原告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原告对其承包的“云旅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拍卖、变卖或者折价后在1.22亿元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5. 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8.293万元、律师费150万元等所有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云南旅游表示,公司将积极应诉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诉讼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对公司的影响。上述涉诉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2024年上半年,云南旅游实现营收3.01亿元,同比增长23.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596.65万元,亏损幅度收窄。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综合性旅游上市公司,公司前身为1999年-2000年昆明世博园的运营管理机构,2000年12月,云南省园艺博览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樱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世博广告有限公司和北京周林频谱总公司等股东共同发起设立“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8月10日,公司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002059,简称:世博股份)。2010年9月16日,根据企业战略转型、产业发展的需要,公司更名为“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云南旅游”。 截至9月13日收盘,云南旅游报4.8元/股,总市值49亿元。(中新经纬APP)21:16
V观财报|*ST文投信披违规拟被罚350万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ST文投(即文投控股)13日晚间公告称,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5号),公司拟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经查明,文投控股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事项 2018年1月5日,文投控股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整体开发建设经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主题乐园和电竞娱乐产业园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了金牛湖园区开发项目的具体合作模式。文投控股按约定与南京金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按照9:1的出资比例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工作,并由项目公司缴纳了项目履约保证金。2021年l月6日,南京市六合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文投控股下发了《通知函》,告知因文投控股未能如约推进项目开发工作,项目公司实际缴纳的项目履约保证金7965.32万元已经作为该项目的违约金。2021年4月27日,文投控股披露了2020年年报,将违约金全额确认营业外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文投控股应当在可能依法承担大额赔偿责任时及时披露,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2年3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文投控股发生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28起,累计金额3.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2%。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文投控股应当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但文投控股未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及时披露。此后至2023年8月10日,文投控股又陆续发生29起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2.44亿元,均应当及时披露而未披露。 辽宁证监局认为,文投控股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第十二项,以及《信披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 对文投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的行为,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王森在收到《通知函》当日即知悉该事项,但未在知悉后督促文投控股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信披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王森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文投控股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行为,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森,未能组织文投控股及时统计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导致文投控股未能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信披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王森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辽宁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二)对王森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 *ST文投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不涉及对过往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亦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仅为辽宁证监局对公司的事先告知,最终结果以后续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资料显示,公司原主营业务为汽车(系列轻型越野客车、轻型客车)整车车身研发、生产及其他汽车生产配套服务。2015年6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收购了耀莱影城100%股权以及都玩网络100%股权,主营业务转变为影城运营、影视投资制作、文化娱乐经纪和网络游戏的开发运营。 当天,*ST文投还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文投控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2021年12月,未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与关联方开展的《我们的冬奥》有关项目合作事项;2021年、2022年尚存在其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够完整的情况。 二是相关资产核算不规范。未充分关注被投资单位经营异常等情况,影响其他权益工具计量;耀莱影城、游戏板块相关商誉减值测试的预测依据不充分;债权投资账龄组合划分不规范,2022 年部分债权投资减值不充分。 三是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部分影视项目在核算投资份额转让、预收其他投资人款项等时存在收入成本等核算不准确的情况,影城业务未准确核算会员赠送兑换券相关收入影响,游戏业务存在少量跨期确认收入问题,冬奥文化业务未及时调整冲销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相关差异。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森、时任财务总监熊依森系上述事项主要负责人。北京证监局对文投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主要责任人王森、熊依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新经纬APP)20:32
V观财报|海联金汇三级子公司被罚没超8470万元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联金汇”)13日发布公告称,三级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联动商务”)被罚没8470.84万元。 来源:海联金汇公告 具体来看,海联金汇称,三级子公司联动商务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联动商务于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为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跨境商户办理购汇及跨境付汇业务过程中,对交易信息的审查不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没收联动商务违法所得387297.42元人民币,处84321121.37元人民币罚款,罚没款合计84708418.97元人民币。 海联金汇表示,将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缴纳罚款,本次行政处罚所涉及的金额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净利润8470.84万元。 中新经纬注意到,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网站9月10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联动商务被罚290万元。联动商务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为: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保存特约商户申请材料、资质审核材料等档案资料;未按规定设置特约商户的收单账户。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海联金汇2004年成立于青岛市即墨区,注册资本11.7亿元。2011年1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涉及智能制造和信息科技。 业绩方面,海联金汇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收40.93亿元,同比下降3.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61.5万元,同比增长31.17%。 海联金汇此前在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海联金汇于2024年4月与天津同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经营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的联动商务100%股权转让给天津同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联动商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尚需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审批结果以及最终作出决定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中新经纬APP)19:56
V观财报|朗源股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朗源股份1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朗源股份表示,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涉嫌参与虚假交易,公司前期已进行了积极整改。如后续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朗源股份还称,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朗源股份创建于2002年3月,2011年2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成为山东省首家农业行业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鲜水果、坚果、果干的种植、储存、加工、销售,三大拳头产品为苹果、葡萄干、松子仁。 经营业绩方面,上半年,朗源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同比增加22.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6.60万元,上年同期为-2080.14万元。 二级市场上, 朗源股份13日收涨3.19%报5.18元/股。(中新经纬APP)19:49
V观财报|联创股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联创股份1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9月12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联创股份表示,2022年11月公司对外披露了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3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2023年10月公司对外披露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刑终354 号《刑事裁定书》。上述判决认定公司此前收购的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鏊投”)前股东孔刚等涉案人员在公司收购上海鏊投股权事项中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该事项导致公司获取的上海鏊投财务报表信息错误,导致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存在差错。公司已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 另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自查,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有序开展。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联创股份成立于2003年1月29日,于2012年8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聚氨酯、氟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 经营业绩方面,上半年,联创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93亿元,同比减少18.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26万元,上年同期为2376.31万元。 二级市场上,联创股份13日收跌6.88%报5.01元/股。(中新经纬APP)19:42
V观财报|*ST银江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13日晚间,*ST银江公告称,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3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银江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ST银江是一家从事给交通、医疗、建筑等行业用户提供智能化技术应用服务的高新企业。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5.15亿元,同比下降34.53%;归母净利润亏损约6841.84万元,上年同期亏损938.96万元,亏损扩大。 目前,*ST银江面临退市、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等风险。 据中报,因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ST银江与杭州翎投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和性质,无法判断工程项目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对*ST银江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该情况触及相关规定,深交所于2024年5月6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半年报出具日,*ST银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约为1.97亿元,公司募集资金因使用违规情况尚需以公司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合计约为4.46亿元。 另外,*ST银江及相关责任人于2024年5月24日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ST银江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3395.10万元,公司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中新经纬APP)19:34
V观财报|山河智能被责令改正 时任董事长何清华等遭警示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山河智能13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关于对何清华、夏志宏、熊道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决定书》)。 《责令改正决定书》显示,湖南证监局在对山河智能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0年至2022年存在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值计提不充分、未能按照会计准则前后一致地列报融资租赁保证金、预计负债计提不谨慎、会计差错未追溯调整至以前年度等问题。 湖南证监局指出,山河智能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相关规定。根据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山河智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警示函决定书》显示,湖南证监局决定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公司董事长何清华、时任执行总经理夏志宏、时任财务总监熊道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山河智能主要产品包括挖掘机械,桩工机械,高空机械,起重机械,矿山设备及油气管道设备。 经营业绩方面,上半年,山河智能实现营业收入36.41亿元,同比减少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3.60万元,同比减少6.49%。 二级市场上,山河智能13日收跌1.12%报5.29元/股。(中新经纬APP)19:14
V观财报|ST盛屯被公开谴责 时任董事长张振鹏等16人遭点名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13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下称《公开谴责》)和《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下称《监管警示》)。 根据厦门证监局此前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关于对刘鹭华、任力、涂连东、熊波、金鑫、邹亚鹏、卢乐乐、吴奕聪、唐波、赵郁岚、张晓红、黄娜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经查明,ST盛屯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2021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3.59亿元,多计利润总额1.9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9%、7.15%;2022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8414.90万元,少计利润总额1.39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33%、18.20%;2023年半年报少计营业收入7818.83万元,少计利润总额2295.6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59%、5.22%。2024年4月23日,ST盛屯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涉及上述业务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公开谴责》指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经营运作信息的重要披露文件,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ST盛屯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将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对ST盛屯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张振鹏,知悉上述业务的交易模式,未关注会计处理准确性,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陈东,知悉上述业务的交易模式,未关注会计处理准确性,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翁雄,知悉上述业务的交易模式,未审慎关注会计处理,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总裁周贤锦,应知悉上述业务的交易模式,签字确认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时,上述人员对公司相关季度财务报表不准确的违规事项负有相应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ST盛屯及时任董事长、总裁张振鹏,时任董事长陈东,时任财务总监翁雄,时任总裁周贤锦予以公开谴责。同时,本次纪律处分将吸收前期《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4〕121号)。 《监管警示决定》指出,ST盛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和《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 根据《警示函》认定,刘鹭华、任力、涂连东、熊波、金鑫、邹亚鹏、卢乐乐、吴奕聪、唐波、赵郁岚、张晓红、黄娜敏作为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上述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ST盛屯时任独立董事刘鹭华、任力、涂连东,时任副总裁熊波、金鑫,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邹亚鹏,时任董事会秘书卢乐乐,时任总裁助理吴奕聪、唐波,时任监事赵郁岚、张晓红、黄娜敏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ST盛屯自2007年以来从事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钴材料业务、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务以及金属产业链增值业务。 二级市场上,ST盛屯13日收跌1.41%报3.49元/股。(中新经纬APP)19:08
V观财报|*ST同洲一审被判向投资者赔偿675.8万元,此前连续三年“财务造假”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ST同洲(同洲电子)13日晚间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一审判决公司向朱秀梅等114名投资者赔偿损失675.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2.25万元。准许投资者侯向东等4名投资者撤诉。 *ST同洲表示,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鉴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上述投资者的诉讼指向*ST同洲2021年的一项处罚。 2021年7月8日,*ST同洲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董事长袁明,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颜小北等相关责任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经查明,同洲电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包括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综上,同洲电子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11022.16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4203.44万元,分别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净利润的6.31%、164.17%和6.89%,并导致同洲电子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同洲电子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T同洲)成立于1994年,是专注于为全球用户提供领先的智慧家庭产品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2006年,公司成功上市,是我国专业从事数字视讯行业的首批上市公司。 2024年上半年,*ST同洲实现营收7639.79万元,同比下降50.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608.41万元,同比下降9.26%。 截至9月13日收盘,*ST同洲报1.83元/股,总市值14亿元。(中新经纬APP)18:22
V观财报|睿智医药内控不完善、信披不规范等被警示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睿智医药13日盘后公告称,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 号)等规定,广东证监局对睿智医药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商誉及长期资产减值不合规、内控制度不完善 一是商誉减值测试不合规。睿智医药对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睿智)2022 年度商誉采用收益法进行减值测试时,未谨慎考虑行业及自身不利因素对相关业务的影响,预测CDMO业务销售收入未来五年持续大幅增长,较为乐观,对资产组包含的睿智医药江苏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睿智)及凯惠睿智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凯惠睿智)CDMO业务销售收入预测不谨慎、依据不充分;公司对上海睿智2023年度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在公司经营情况未见明显好转的情况下,计算折现率所建立的模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参数“特定风险报酬率”由2022年度的4%下调至2023年度的3.5%;公司2022、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中资本性支出假设数据口径不一致,未区分CRO业务和CDMO业务谨慎预测未来资本性支出。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 二是长期资产减值不准确。睿智医药2022年度对江苏睿智计提大额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但在存在公司CDMO业务订单下滑、业务形势发生不利变化、CDMO业务核心团队及负责人离职等减值迹象的情况下,对凯惠睿智未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动物房新建GLP净化工程及GLP实验室病理仪器,2022年计入CDMO相关资产组进行长期资产减值评估并计提减值,2023年因相关资产组评估价值为0计提减值,实际上公司GLP业务相关资产在2021年相关负责人离职后即处于闲置状态;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尚华科创投资管理(江苏)有限公司(下称尚华公司)关联方押金169万元,2022年不当计提减值157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六条等相关规定。 三是相关内控制度不完善。鉴于近年来睿智医药商誉及长期资产减值事项影响重大,公司未就商誉减值测试和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的执行频率和情形作出规范,未合理规定符合本公司业务实际的常见商誉减值迹象范围和识别流程,未对可收回金额计量方法、假设、数据的选择和运用以及特定计量模型、关键假设、市场参数的调整和改变作出相应规定。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条等相关规定。 上述问题导致睿智医药2022、2023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等规定。 二、信息披露不规范 一是睿智医药2022年度发生重大资产减值损失,但2022年年报未披露发生减值长期资产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基本情况、构成、账面金额、确定方法等,未明确说明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变化的原因(如有)以及前期和当期资产组组成情况,未披露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等相关规定。 二是公司2022、2023年年报未披露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和确定依据,以及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第十六条第十二项等相关规定。 三是睿智医药孙公司江苏睿智2022、2023年与关联方尚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相关协议,在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时,未见对相关关联交易商业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等相关支持材料,且未充分披露租赁交易价格高于市场行情价格、租赁商业合理性等相关情况。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睿智医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曾宪维,董事长、总经理WOO SWEE LIAN,时任总经理张继国,时任财务总监王奎,财务总监查胤群,董事会秘书许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其中,曾宪维对公司上述所有违规行为均负有主要责任;WOO SWEE LIAN对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一款、第三款、第二项第二款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张继国对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一款、第二款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王奎对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第一款、第二款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查胤群对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许剑对公司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报送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资料显示,睿智医药是一家医药研发外包服务机构(CRO+CDMO业务),致力于持续为全球医药健康产业创新赋能。二级市场上,截至9月13日收盘,睿智医药涨4.31%报4.84元,总市值24亿元。(中新经纬APP)18:10
V观财报|大恒科技及时任董秘严宏深被监管警示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13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下称《监管警示》)。 据《监管警示》,经查明,2024年4月18日,大恒科技披露《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称,公司拟以3002.97万元出售全资子公司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明昕)100%股权,预计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约2400万元,其绝对值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48.09%。前期,为促成本次交易,泰州明昕于2024年1月31日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泰州园区管委会)签订附条件生效协议,约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件生效后,泰州明昕将承担合计8019.08万元的负债。2024年8月10日,大恒科技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将泰州明昕股权转让交易及其债务处理作为一揽子交易推进,在与泰州园区管委会签订协议时未及时披露协议签订情况,直至附条件生效协议全部成就时,于2024年4月18日方才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上交所指出,上述资产交易对大恒科技净利润的影响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属于应当披露的重大交易。大恒科技就上述交易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期限),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大恒科技就重大交易签署附条件生效协议但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2.4条、第6.1.2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大恒科技时任董事会秘书严宏深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大恒科技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严宏深予以监管警示。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大恒科技于1998年12月14日注册成立,于2000年11月29日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信息技术及办公自动化产品、数字电视网络编辑及播放系统、半导体元器件。 业绩方面,上半年,大恒科技实现营业收入7.89亿元,同比减少25.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8.25万元,上年同期为317.30万元。 二级市场上,大恒科技13日收跌1.77%报6.66元/股,股价年内累计下跌41.39%。(中新经纬APP)17:56
V观财报|*ST傲农信披不及时被警示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生物或公司,证券简称:*ST傲农)13日盘后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及吴有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傲农生物、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傲农投资)存在如下问题: 一、未及时披露诉讼、仲裁事项 按立案(或仲裁受理)时间统计,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公司发生诉讼、仲裁金额累计27704.02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07%;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公司发生诉讼、仲裁金额累计51644.04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63%,但公司均未及时作出披露。直至2023年12月23日,公司才发布《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02),披露上述诉讼仲裁事项。 二、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0日,傲农生物对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债务本息逾期累计约28874.03万元,公司未及时作出披露。直至2024年1月9日,公司才发布《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累计逾期的债务本息合计约36581.84万元。 三、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傲农生物与非关联方厦门泰欣隆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傲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食品)65%的股权并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工商登记。2023年12月25日,公司子公司向非关联方赣州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孙公司宜春市佳绿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佳绿)68%股权并于2023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登记。公司于上述股权转让前已为傲农食品和宜春佳绿提供担保本金2.25亿元,担保余额1.25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99%),股权转让完成后形成公司对外担保。对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直至2024年1月11日才披露《关于转让子公司控股权后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4-013)。 四、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2023年12月12日、13日,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分别质押公司股份1600万股、550万股。漳州傲农投资未及时告知公司上述2023年12月12日、13日股权质押情况,迟至12月18日才告知公司,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0),才披露控股股东上述股权质押情况。 2023年12月14日至15日,漳州傲农投资质押公司股份3800万股,未及时告知公司上述质押情况,迟至2023年12月20日才告知公司,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2),才披露控股股东上述股权质押情况。 2023年12月18日,漳州傲农投资质押公司股份395万股,未及时告知公司,迟至2023年12月22日才告知公司,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03),才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福建证监局指出,傲农生物上述诉讼及仲裁、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司未及时进行披露,不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有林(代行董事会秘书)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未及时告知公司股权质押变化,导致公司延迟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不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傲农生物、漳州傲农投资及吴有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ST傲农是一家以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和产业化为导向的高科技农牧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饲料、动保、养猪、原料贸易、农业互联网等产业。 业绩方面,上半年,*ST傲农实现营业收入46.56亿元,同比减少5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亿元,上年同期为-8.09亿元。 二级市场上,*ST傲农13日收涨1.07%报3.79元/股,股价年内累计下跌37.56%。(中新经纬APP)17:44
V观财报|新时达原副总经理金辛海涉嫌职务侵占被批准逮捕
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13日盘后,新时达公告称,2024年9月12日,公司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公司董事、原副总经理金辛海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影响方面,新时达表示,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以及业务流程,公司的日常经营受单个人的影响相对有限,公司各组织机构、职能部门能按照有关计划开展工作,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27日,新时达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金辛海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并提名了新的董事人选。 新时达表示,公司目前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最低人数,可达到过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的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审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事项,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以及决议生效。 资料显示,新时达创建于1995年,2010年由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上市。 2023年年报披露,金辛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2年4月起加入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研发副总监、驱动研发总监、中央研究院院长、变频器事业部总经理、子公司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7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总经理。(中新经纬APP)13日,央行网站发布2024年8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8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30...
为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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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相关要求,2024年8月人民银行开展了公开市场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