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委宣传部 米易县文明办 主办

我县“七举措”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我县有汉、彝、傈僳等26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4万人,约占全县人口的五分之一。近年来,我县在巩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基础上,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坚持高位推进,夯实组织基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和全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要求创建工作必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部署推进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党委(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讲话、批示和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每年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各部门“一把手”切实肩负起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通过亲力亲为、率先垂范,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深化宣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各成员单位牵头指导、统筹谋划、精心安排创建宣传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培训、学校九月开学等为契机,推动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采取以案说法、以法树德、以德移风等方式,广泛细致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精神文明宣传教育,促进基层治理成果更加巩固;通过电视、微信、展板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县民族地区发展成效和城乡新面貌,展示各民族精神风貌,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创新示范引领,夯实载体基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十二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学校、进农村、进医院、进景区、进协会、进工地、进现代农业园区)活动,将示范点建设作为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重点对电力公司、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学、新北社区等17个点位进行提档升级,展现点位特色亮点,讲好我县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巩固脱贫成效,夯实物质基础。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更加精准的帮扶措施,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民族地区更多的倾斜和支持,大力扶持发展民族特色产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突破口,重点发展特色果蔬业、休闲农业和现代烟草农业,积极培育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和生态种养殖业,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持续巩固拓展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效。

  

  提升创建内涵,夯实实践基础。突出群众性,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主体地位,借鉴其他创建工作好经验,不断改善民生,通过创建工作真正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问题。重点开展交通通信、水利能源、灾害防治、新型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农业生产灌溉率、农业机械化水平、道路通行率和硬化率持续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突出实践性,充分结合夏令营、火把节、“八一”建军节、开学第一课、教师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等节日和活动,组织各民族开展联谊交往等活动,增进交流互动,建立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共享发展进步成果和中华文化。

  把握目标任务,夯实成效基础。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关于创建工作系列部署和测评指标体系,聚焦6个方面创建指标和18项具体任务,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增添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严格把握时间要求,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十二进”工作,9月底前完成氛围营造及宣传工作并长期坚持,10月底前完成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完成相关总结申报等工作。

 

  强化督查考核,夯实工作基础。县目标绩效办对民创工作每周进行督查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依据。县纪委监委加强跟踪问效,对推进迟缓、消极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为有序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不断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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