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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视域下的同性恋群体

    据报道,2015年11月24日,中国同性恋教育权第一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非正式开庭,同性恋是否“性变态”的话题再度被提起,世界同志平权运动和“腐女”当道的背景下,同性恋这一现群体依然是“躲在柜子里的人”,面临着来自法律、舆论、观念、宗教等各个方面的压力,而西方同性恋群体等待宗教的和解与尊重也颇有年头。从佛教教义看,同性恋和异性恋有什么不同吗?同性恋意味着罪恶吗?同性恋者可以信仰佛教吗?


知家性空 免其逼迫

  要了解“同性恋”和“异性恋”,我们首先要了解佛教对爱情婚姻的看法。在佛教看来,爱情是“执着”的产物,建立在爱欲的基础上,是心理与生理的多重渴求。

  《圆觉经》云:“若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爱欲的贪着无疑是“轮回大苦”的一个维度,佛教解脱道倡导以戒、定、慧的修行,于一切轮回烦恼中认识到苦、空、无常、无我的特质,而断除一切系缚,于是就有了致力于彻底解脱的僧团存在,他们力求断除一切形式的烦恼,律藏中列举了无数种发泄欲望的方式,都是佛陀所不允许出家人进行的。但是佛教并不是压制欲望的宗教,修行的境界与人对欲望的态度有着密切关系,随着戒定慧的提升,减少甚至断除爱欲再正常不过了,但暂时并没有全身心致力于此道的众生呢?

  一般的在家佛教徒也会选择成家、生育子女的人生道路,对他们而言,爱情与亲情是生活的重要面向,“菩萨在家,当愿众生,知家性空,免其逼迫”,这也是另一种方式的修行。但是现实中提到“家庭”、“恋人”时,人们就很难这么从容不迫了。

  同性恋与异性恋,甚至无性恋、自恋,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正如宗萨仁波切所言,“同性恋性行为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执着,它不应该被视做比有些人喜欢吃披萨,有些人喜欢柠檬饭糟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好。”玄奘大学的昭慧法师则更加直接说到,“异性恋与同性恋,同样都是情欲,因此拥有情欲的共同特质——两者都是动物本能,并没有神圣与罪恶的分野,也没有蒙受祝福与承受诅咒的殊遇。两者的情欲,同样构成系缚身心的猛烈力道;同样会因纵情恣欲或独占心态,而导致伤己伤人的罪行;同样可予以节制(如忠于配偶)或予以戒绝(如独身修行);同样可予以转化或予以升华(如广慈博爱)。以异性恋的立场来指摘、歧视或质疑同志,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除此之外,这两位佛教大师曾经分别为一对男性同性情侣和一对女性同性情侣主持了婚礼。

  南传佛教导师达摩难陀尊者也曾在书信中写到,“佛教并不谴责同性恋,就如同佛教并不谴责任何错事。我们出于对真相的无明而行事,因此所作只错在‘缺乏技巧’。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他人。我们的责任是帮助他人了解到,他们这样是出于无明,和怎样找到真正的快乐。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那些与我们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别是当自己也身为其它感官娱乐的奴隶这种情形下。”

  在佛教里,这些都是缘起的现象,遵循着因缘果报的法则,每个有情众生的行为都会招感相应的后果,但这与世间的一切都同样地“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佛陀谛观轮回的实质而发愿出离

因缘果报 现实争议

  事实上,同性恋群体在社会中遭受着一定程度的歧视,自古以来在中国主流话语中暧昧不清,官方话语却有意避讳这样的问题,尽管在男风盛行的朝代,人们只是认为他们不务正业。在佛经中,对此却从多个角度有所开示,略举几例:

  《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直言不讳地指出了同性恋群体的存在,并指出四种宿世之因缘。由于男众僧团先于女众僧团出现,且前来接受佛陀教导的人以男性为主,故更多地看到针对男性的开示——“复有四缘,令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爱欲,乐他于己行丈夫事。何等为四?一者、或嫌或戏,谤毁于人;二者、乐作女人,衣服庄饰;三者、于亲族女行淫秽事;四者、实无胜德,妄受其礼。以此因缘,令诸丈夫起于如是别异烦恼。若悔先犯,更不造新,心生信乐,作佛形像,其罪既灭,此心亦息。”

  而同性恋的现象从戒律的精神来看,又是怎样的呢?这里不得不提到性行为的方式。无疑,舍俗出家志求解脱的僧人受戒修行,不可有性行为,而佛陀也为在家信徒制定了相应的戒律,其中“不邪淫”就是基础的五戒中的一条,这一条戒律严格区分了“正淫”与“邪淫”,对性行为对象、地点、时间、方式等都有细致的说明,只有与合法伴侣在合理的地点、时间、方式又不放纵进行的性行为才是“正淫”,没有“邪淫”的过患,一般来说,男性之间进行性行为,“除产门外所有余分皆名非支”,是邪淫的行为。

  从果报的角度来看,《正法念处经》则讲述比较详细,如“谓男行男,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合大地狱多苦恼处受大苦恼……”不一而足。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佛教界的观点,无怪乎宣化上人就强调:“现在人间最可怕的是这个‘同性恋’,同性恋这种行为,叫做违背天地的生理,违背阴阳的造化,违背国家的制度,这种行为是亡国灭种的行为。”

  许多追求同志平权的人会提出不同的意见,台湾佛教学者杨惠南对佛教同志团体“童梵精舍·梵志园”进行了调查,戒律问题是对他们困扰最大、分歧最多的问题,但是尚有许多认为同志性行为并不违反戒律,他们依据历史记载,认为戒律的制定有其时空因缘,并非一成不变的,这在佛陀住世的年代和佛陀入灭以后都有着许多生动的例证,就拿“不邪淫”来说,“童梵精舍·梵志园”人士以《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允许花钱狎妓的条目为例,指出因为环境的改变,戒律也是“人为规定”的,“从宏观的角度看来,佛教对性欲的立场应该是较符合人道精神”,“在一场由童梵精舍所举办的座谈会中,参与者异口同声地断言:戒律应随时空而有所改变”,这种声音引来许多反对,人们认为不能够想当然地去增删佛陀制定的戒律,更不能歪曲戒律来迎合社会潮流,因为“我们皈依的是佛教,并不是社会潮流”,有担当的佛弟子应当有正视自己行为的勇气,守护学处,即使暂时不能降服烦恼,至少应该依据佛陀开示的道路去了知自己是否有过失,再寻求如法的忏悔、修行之道。

  戒律是否可以随着今人的意愿而重新解读呢?这无疑引起了很大的争论。至少从现实来看,同性恋者面临的重重压力与困境,不言而喻。


佛陀临终时教导以戒为师

一切众生 皆具佛性

  在宗教语境中,有一个问题是不可回避的,就是同性恋者是否有信仰的权利,是否有能力实现宗教的理想境界。在佛教中也就是,同性恋者是否能够修行、能否出家,可不可以成佛?无疑,在大乘佛教以“一乘究竟”为归宿的语境下,同性恋者是可以通过佛陀所开示的方法修行,并证得佛陀果位的。

  在这里,“众生平等”、“众生悉有佛性”的思想对人们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一者,任何人都不可自甘沉沦,当离下劣之心,发菩提心修行成佛;二者,对任何人都不可以轻视,当对众生为爱欲等苦恼系缚的现实生起慈悲,更应肯定一切众生的觉悟的潜力。这对现实中普遍存在的自卑与歧视现象,有着对治的意义。一位署名Michael的人士曾在2000年发布《面向同志的菩萨的十种甚深大愿》,提到做为一个同志佛教徒,应发十种大愿;其中第十大愿是“愿我生生修菩萨道时,我不歧视一切不同性倾向的同志。凡同性爱者、双性爱者及异性爱者,我悉皆欢喜接受,教他们学习佛法,同发愿修证菩提,同修佛法,同登彼岸,是为菩萨的第十大愿”。这受到了大乘精神的启发,这样活泼甚至有些热辣的发愿,在很多人看来,却是“难以直视”的。

  但另一个问题出现了,同性恋者能否出家?佛陀时代,一位“黄门”隐瞒身份出家以后对比丘进行性骚扰的行为引起了重视,佛陀大为呵斥,并以此制定了相应的戒条,否定了他的出家身份,显然,这并非出于歧视,而是出于对双方的保护:僧团不被打扰,个人也不会由于在僧团中不能安守而遭罪。因此,许多律典明确地“拒绝”和“灭摈”“黄门”出家,还有人认为“彼所依身者,志性羸劣,非律仪器。亦不能为不律仪器”。“黄门”是否包含了同性恋者,这有所争议,但现实中,同性恋者欲求出家是有阻碍的,圣严法师就说:“在佛教的戒律中,同性恋者是不许出家的。对于一个在家佛教徒来讲,同性恋的行为,也一定要改过。不论从人的生理或心理层面来看,同性恋都是不健康的。同性在一起就是一种矛盾,表面上可以得到性欲的满足,但这只是假相的调和,无法得到阴阳两性之间的调剂。同性恋也会造成社会的不平衡。”

  到了现代,不同的声音出现了。台湾学者杨惠南先生在考察诸部律典的成立精神、过程之后,更举出律典中所记载的一些实例,提出这些限制的不合理性;撰写了《“黄门”或“不能男”在律典中的种种问题》一文,对三藏中的“黄门”等许多概念的范畴加以考证,直接指出了“黄门”与“同性恋者”并无必然联系,并进而建议,追溯戒律的精神与本意,适度修改或新订戒律。

  而“童梵精舍·梵志园”人士还根据澳州佛学者Peter A·Jackson的研究指出,巴利文律藏中记载,佛陀在得知僧团中有两性人,原现男众相反转现女众相后,仍同意其转入比丘尼僧团继续修行,并未将其逐出僧团。甚至经典记载一位名为Soreyya的两性人证得阿罗汉果位,及一位爱恋佛陀色身的比丘Vakkali,在佛陀开示诸行无常的真谛后,证得阿罗汉的故事。“由上述的引证,吾人可以合理地怀疑,佛陀所下令驱逐的pandaka难道指的就是一般的同性恋者?”

  也有了许多人开始反思,在律藏中被呵斥的往往是心智不健全、骚扰僧团的人士,出于保护僧团而制定戒条是应该的,后世是否真的理解了佛陀的本怀呢?更有人指出,依据现代科学调查研究,社会眼光决定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但相当数量的人具有双性恋的潜质,从这角度上看,僧团的内涵又成了一个具有现代精神的议题了。


佛陀肯定每个人都有觉悟的能力

慈悲与智慧的观照

  在现实中,同性恋者遭受着种种压力,不仅仅是精神层面的,健康隐忧、养老问题、死亡关怀、女性地位等对于这一人群都是不可回避的现实忧虑,可能此时不用谈论歧视的社会问题,同性恋群体现实的弱势就已经是业果的如实化现了。正因如此,社会大众放下拒绝、歧视、嘲笑、八卦的态度或许会更好,正视和尊重这一群体的,并看到他们对社会科学、艺术、文明方方面面做出的贡献,为一切人享有平等权益而努力,也为我们共同生存的世界而相互扶持、前进。

  性取向的问题,在中国传统语境中很少被提及,“谈性色变”的时代更难以真正进行探讨,但是在今天,这个问题越来越多地被提起,许多文献的考证也使得佛教界不同观点之间的讨论更加深刻。所有的欲望和贪染都会带来苦果,而因缘果报也会如实、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众生。同时,在“一切众生皆具佛性”的智慧观照下,任何众生都是平等、被包容接纳,并且被鼓励走出烦恼的樊笼。

  愿一切众生远离痛苦之因、痛苦之缘、痛苦之业;

  愿一切众生建立解脱之因、解脱之缘、解脱之业;

  愿一切众生快乐安详、得以解脱。

愿一切众生快乐安详 得以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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